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如下:
1.住院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支付。出院後需提供城鎮大學生醫保卡、身份證、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費用總清單(費用明細清單)、疾病診斷證明、有效票據(發票原件)、醫囑、病歷首頁復印件、學校出具的證明、轉院證明、學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在不同醫院就醫,要提供不同醫院的材料;在同壹家醫院,根據住院時間的不同(費用核銷前,如出院後在同壹家醫院治療),還應提供不同時期住院的材料;
2、開通信用卡結算功能後,學生本人或學生監護人、委托人在住院三日內,持學生身份證、《省社會保障卡》、住院病歷、疾病診斷證明、學院出具的證明到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醫療窗口辦理;
3.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費用處理:急診3-5個工作日內,先電話聯系或委托他人通過我院學生醫保管理中心到市醫保管理中心登記,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報銷時,憑上述報銷材料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非醫保定點醫院或診所就診不能報銷)。
住院報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稅控商品銷售統壹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綜上,門診是可以醫保報銷的。國家正在完善門診報銷保障機制,逐步擴大門診報銷範圍。繳納醫保後,賬戶中除了統籌基金外,還有個人金額,可用於門診掛號和購買醫保不能報銷的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