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復檢申請
(壹)復檢申請提出時限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依照本辦法規定實施的監督抽檢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壹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
(二)應當提交材料
1.復檢申請書。復檢申請書內容應當包含收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結果告知書和檢驗報告的時間、不合格產品名稱、抽樣單編號、檢驗報告編號、不合格項目。
2.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如使用)。
(三)告知承諾事項
1.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
2.復檢申請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資質證明文件;申請人應當書面承諾已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並具備提出復檢申請的主體資格。
(四)審核並做出受理決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檢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異議申請
(壹)異議申請提出時限
1.對抽樣過程有異議的,申請人應當在抽樣完成後7個工作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對樣品真實性、檢驗方法、標準適用等事項有異議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不合格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組織實施監督抽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應當提交材料
1.異議申請書。
異議申請書內容應當包含收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結果告知書和檢驗報告的時間、不合格產品名稱、抽樣單編號、檢驗報告編號、不合格項目。
2.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如使用)。
3.與異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三)告知承諾事項
1.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
2.異議申請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資質證明文件;申請人應當書面承諾已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並具備提出異議申請的主體資格。
(四)審核並做出受理決定 異議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證明材料不齊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壹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 對依照本法規定實施的檢驗結論有異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壹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復檢申請,由受理復檢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公布的復檢機構名錄中隨機確定復檢機構進行復檢。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壹機構。復檢機構名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同公布。采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四小時內申請復檢。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