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癥見潑尼松龍。適用於重癥系統性紅斑狼瘡(狼瘡腦病、血小板減少、腎炎、心肌損害)、重癥多發性肌炎、皮肌炎、血管炎、哮喘。器官移植前後。
管理說明
1.4毫克本品的抗炎活性相當於5毫克潑尼松龍。
2.在壹些緊急治療中,通常使用肌肉註射或靜脈給藥,以便快速起效。
3.醋酸甲潑尼龍由於分解緩慢,作用持久,所以用於肌肉註射時可達到持久的全身作用。
4.急性脊髓損傷的治療應在損傷後8小時內開始。
因為這種藥物的半衰期只有30分鐘,治療嚴重休克時,應在4小時後反復給藥。
6.註射液在熒光或紫外光下容易分解和破壞。
7.該藥對鈉作用較弱,因此壹般不作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如果需要使用,需要和鹽皮質激素聯合使用。
8.其余的,見潑尼松龍。
被禁止的
嚴重精神病史、活動性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近期胃腸吻合術後嚴重骨質疏松、明顯糖尿病、嚴重高血壓、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病毒、細菌、黴菌感染。
小心使用
心臟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緒不穩定和精神病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損害、單純皰疹、高脂蛋白血癥、高血壓、甲狀腺功能減退(此時糖皮質激素的作用增強)、重癥肌無力、骨質疏松、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腎功能損害或結石、結核病等。
反作用
1.體液和電解質紊亂:鈉瀦留、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壓、體液瀦留、鉀離子丟失和低鉀性堿中毒。
2.肌肉骨骼系統:類固醇肌病、肌無力、骨質疏松、病理性骨折、椎體壓縮性骨折、無菌性壞死。
3.胃腸道:消化性潰瘍、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及可能穿孔或出血的腸穿孔。
4.皮膚病:阻礙傷口愈合,瘀點瘀斑,皮膚脆弱。
5.新陳代謝:蛋白質分解導致的負氮平衡。
6.神經病變:顱內壓增高、假性腦瘤、精神錯亂和癲癇發作。
7.內分泌:月經紊亂、庫欣病、垂體-腎上腺皮質軸抑制、糖耐量受損、潛在糖尿病、糖尿病患者對胰島素和口服降糖藥需求增加、兒童生長抑制。
8.眼睛:後後囊下白內障,眼壓升高,眼球突出。
9.免疫系統:掩蓋感染、潛在感染攻擊、機會性感染、過敏反應和可能抑制皮試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