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音樂的概念分為三個層次:作者、歌手、欣賞者。
原創者對音樂的看法,所有的寫作都應該是自我寫作,寫自己想說的話,寫自己想創作的音樂。在創作的時候,他不會考慮市場認可度和知名度是什麽,或者說這些應該不是主導因素。這是自古以來藝術創作的規律。
在我看來,歌手的音樂理念不能太感性,也不能帶有壹定的競技性質。那些音樂之外的多余元素,比如刻意表現高音,唱功過度,其實是把歌曲的表達碎片化了,歌曲的形式是為藝術服務的。
欣賞者的部分就看妳能不能理解和感受到歌手的情緒。
現在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好像壹首歌沒有高音就上不了* * *了。很多人對此也很擔心。但在我看來,《好聲音》不壹定要高音,把多余的成分都去掉。壹切從藝術出發,才能贏得觀眾的心。
音樂的健康發展需要整個生態環境。個人覺得這種情況有點像中醫的現狀。中醫是壹門很高深的學問,但是從業者的水平和執行的方方面面,包括藥材的來源和配制方法都不地道,造成了人們的不信任。其實中醫的原理和邏輯是經得起考驗的,從古至今都在幫助人。所以不是中醫不行了,而是現在的承載形式不足以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