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處理暫行辦法》於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規定了投訴受理、審核、調解、裁定等程序,要求相關部門建立投訴受理平臺,健全投訴處理制度。同時,該辦法還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了規範,要求企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消費者權益,保障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此外,該辦法還規定了對違法行為的懲處措施,如責令改正、罰款等。另外,該辦法還明確了投訴處理的原則和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事實為依據”,即以客觀的事實為基礎進行處理。同時,還強調了依法、公正、及時處理投訴的原則,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總之,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市場誠信經營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
消費者如何進行投訴?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進行投訴。首先,可以聯系商品或服務提供者的客服部門或投訴電話,進行書面或口頭投訴。其次,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公益組織等渠道進行投訴。第三,還可以通過網絡投訴平臺進行投訴。無論哪種方式,消費者在投訴時應當提供真實、詳細的投訴內容和證據,以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強化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促進了市場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各相關部門應積極履行職責,堅持依法處理,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在遇到問題時,應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通過合法渠道進行申訴和投訴。
法律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投訴處理機關應當加強對消費者投訴的調查核實工作,向涉嫌違法的生產經營者發出詢問筆錄,調取有關證據材料,並告知消費者和被投訴方有關證據的認定和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