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增強機關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經研究決定,2008年省、市、縣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下同)。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規程(以下簡稱“招聘規程”)。公安機關招聘特警由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畢節市公安局2008年《面向特殊崗位公開招聘人民警察簡章》另行規定(附件5)。
壹.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限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詳見2008年貴州省省、市、縣機關面向社會公開統壹招錄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名單(附件1)。
三、考生及報考條件
(壹)招聘的對象
1.具有本省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本省及以上學生應為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包括魏培生)。
2.外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屆畢業生(不含委托生)。
3.2008年6月5438+2月31在貴州服務過的西部計劃誌願者、“三支壹扶”計劃和“壹村壹名大學生”項目的大學生。
4.面向市(地)、縣(市、區、特區)的畢業生,只能在面向市(地、州)、縣(市、區、特區)報考。
5、報考市(州、地)機關的,除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為往屆畢業生外,其余僅限於本市(州、地)戶籍或生源。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國籍,擁護中國人民憲法,品行良好。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6月30日前出生)但35周歲以下(1973年7月後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必須在2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後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應當符合以下體檢標準:身高和視力條件為:雙方裸眼視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類體位,雙眼裸眼視力放寬至4.6以上(或雙眼矯正視力4.9以上400度以內),男性身高放寬至165cm;;除身高、視力外,其他身體條件按人事部、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社部發[2006 54 38+0]74號)執行。
4、報考省級機關的,壹般應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以下企事業單位或機關的工作經歷(含監獄、勞教場所工作經歷),時間計算至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者,年齡可適當放寬。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Q吧)的申請者不受是否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限制。
6.報考人員及報考人員無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3)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2006年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面向特定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和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勞動教養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資格審查和加分政策
(1)註冊
1.報名時間:2008年5月29日至6月60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報名方式和地點: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必須親自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本次招聘有省、市(州、地)報名點。省級報名點設在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貴州師範大學體育館,負責省級及副省級垂直管理系統報名;各市(州、地)報名點負責本轄區的報名工作。具體地點和電話,請參考貴州人事網。
3.報名要求:根據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學位證(普通高等學校2008年全日制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且在職人員還須持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
4.根據所報職位,考生應按要求填寫《2008年貴州省公開招聘公務員報名表》(附件二,以下簡稱報名表),並交近期同底免冠壹寸彩色照片三張。如果申請表中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有錯誤,您應對此負責;報名信息由他人填報的,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每個申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之比小於3:1的,調整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明確招聘博士學位崗位,不受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的限制。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者進行復審。
2.復習。招聘單位根據初審意見,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查符合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的,由招聘單位考官簽署同意報名意見,並加蓋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因資格審查不嚴,不符合《招聘簡章》規定條件的考生進入考試,由招聘單位承擔責任,考生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名確認及準考證發放
通過復試的考生,按照貴州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人60元(兩科)繳納報名考試費。發放準考證的時間、地點由各招考辦在報名時通知考生,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費憑證領取。
4)獎金政策
本次招聘中,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成績中加5分(分數先加後按百分制折算,符合兩分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具體情況如下:
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或英勇犧牲並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
2.經貴州省委組織部選派,仍在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且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選調生(含公安選調生);
3.截止2008年6月5438+2月31,所有在貴州完成服務的學員,由省級以上統壹選派,在縣及縣以下單位工作1年以上,服務期間為西部計劃合格誌願者、“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壹村壹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報考省及省以下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民族自治州、縣(市)、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民族自治縣、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民族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中的民族自治州、縣(市)、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
(5)確認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公民須提供父母原單位和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見義勇為死亡、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
2.選調生須提供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特區)黨委組織部的書面證明,註明畢業學校、調動時間、工作時間、現工作單位及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
3.西部計劃誌願者需提供貴州省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壹扶”計劃學生需提供貴州省“三支壹扶”項目辦公室、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壹村壹名大學生項目”學生需提供貴州省指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書須註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及在縣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4.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少數民族身份證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考生需在報名現場填寫統壹格式的《貴州省2008年公開招聘公務員加分申請表》(附件4)。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由省、市招辦在筆試前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筆試成績總分加5分。
動詞 (verb的縮寫)筆試
全省有省、市(州、地)考點。市(地)考點設在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地。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省招辦統壹命題、組卷、評卷,市(州、地)招辦負責本地考試工作。
招聘崗位分為a、b、c三類,a類為綜合管理崗位,b類為具體實施操作崗位;C類為計算機、會計、外語類專業技術崗位。具體分類詳見工作清單。
筆試按職位分類。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崗位筆試科目及成績如下:
A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申論(150);
B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和公共事務基礎知識(150分);
C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和專業知識(150)。
筆試總分為300分,按百分制折算,再按本簡章規定的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
筆試時間為2008年7月12。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下午2: 30-5: 00申論(A班),公共事務基礎知識(B班),專業知識(C班)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明)及筆試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6.面試和體能測試
(1)面試
筆試結束後,省招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劃定面試最低分數線。如考生進入面試最低分數線,則根據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按1: 3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該職位報名人數不足1: 3的,網上考生可以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日本考場所有考生的平均面試成績,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筆試成績並列最後壹名的同壹崗位考生同時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二)體能測試(人民警察崗位)
進入人民警察職位面試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為:男女10米× 4跑背、男女立定跳遠、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成績按照《貴州省人民警察體能測試實施辦法及評分標準》(附件5)評定。體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所有體能測試均當場進行,考生事後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體能測試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結果有異議或需要報告事項的,需當場向本項目測試時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提出,考生事後提出異議或報告問題的申請不予受理。
未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成績占1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報考其他公務員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占40%。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
面試和體能測試由省、市(州、地)招辦組織實施。具體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除人民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參加體檢的人員,按照該職位擬錄用人數從高到低的比例確定:1:1;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充體檢。
人民警察職位參加體檢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該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的1: 2的比例進行;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導致職位空缺的,按照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不予下派參加體檢。
同壹崗位考生總成績並列末位的,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
公務員體檢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及標準》執行。
身高、視力、體重、血壓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要求復核上述四項內容的,應當當場申請復核,並當場進行復核。體檢結束後,不受理考生的復審申請(省、市公務員招考辦依據職責權限進行的復審除外),復審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確認。考生有上述情況拒絕簽字的,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評審醫生應當註明情況,並視為考生認可的考試和評審結果。
體檢在省、市(州、地)征兵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調查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統壹部署,招考單位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中還需要嚴格審核報考資格,主要是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檢查組應由兩人以上組成。調查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全面、客觀、公正,如實撰寫調查材料。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不合格,由招錄單位報同級公務員錄用辦公室審批,取消擬錄用資格:
1,2006年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特定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和非現役高校畢業生。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勞動教養的人員。
5.他被開除公職。
6.因貪汙賄賂、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近三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截至2008年9月30日,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尚未提交。
8.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10,省招辦確定的其他不能錄用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納入考察對象。
九。宣傳和就業批準
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省、市(州、地)招辦在相關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學歷、畢業學校、專業、報考人員、崗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單位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關於公務員錄用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組通〔2007〕122號)的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有嚴重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舉報存在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則暫緩聘用,待核實並有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X.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的發生。從事招錄工作的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回避。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聘用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其考試、考察、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其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用人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市(地)、縣(市、區、特區)應向社會公布征兵咨詢和監督電話。
省級咨詢電話:
0851-6822450(貴州省人事廳就業調配處)
省直監督電話:
0851-6828077(貴州省人事廳監察室)
0851-5892143(鐘* * *貴州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十壹、錄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省公務員錄用辦公室確定。
貴州人事網:貴州人事考試網:貴州信息港:
2008年貴州省招錄2671公務員29日報名。
●29日起報名。
●將增加三種額外護理項目。
●如發現舞弊,5年內不得報考。
●招聘政策及具體職位將於近期在貴州人事網等相關網站發布。
昨日(5月20日,下同),記者從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機關公開招聘公務員信息公示會上獲悉,今年我省省市縣機關共有747個單位計劃招錄2671名公務員,其中省級機關招錄86名,省級行政機關(單位)招錄93名。地稅、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省份垂直管理系統招錄289人,司法系統招錄432人,貴陽等9個市(地、州)計劃招錄1771人。
全省大專院校統招報名時間為:5月29日至6月60日***4天,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省級報名點設在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貴州師範大學體育館,其他市(地)報名點由各市(地)招辦於29日前向社會公布。我省將在各省市(地、州)設立考點,於7月12舉行筆試。
據悉,今年的公務員招考與往年相比有很多變化。
壹是在招聘過程中,不完全符合報名資格和崗位要求的考生,即使進入考試,也會因為招聘單位資格審查不嚴而被認定為無效。
其次,今年我省首次提出,凡在考場作弊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者,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三是招考積極吸引碩士以上高層次人才充實各級黨政群機關,在年齡、基層工作經歷、競爭比例等方面對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制定了適當放寬的優惠條件;各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計劃招聘職位,三分之二的職位面向省內少數民族公開。
四是在額外照顧政策上,今年對符合額外照顧條件的考生,除了原有的四類(革命烈士、因公犧牲公民的子女;在基層工作兩年以上的“選調生”;在西部計劃中服務縣級以下基層壹年以上的誌願者;除報考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外,今年新增三項加分項目:將2008年底前由省級統壹選拔、在縣以下單位(鄉鎮)服務滿壹年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壹村壹名大學生”和見義勇為犧牲、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納入加分照顧範圍。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政策、分類筆試、加分政策、最低面試分數線劃定等內容將於近期在貴州人事網等相關人事網站上公布,屆時需要參加考試的人員可詳細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