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養殖主要分布在水體交換能力較差的淺海灘塗和內灣水域,養殖自身汙染已經造成局部水域環境惡化。
建立海水養殖區環境管理制度和標準,編制海水養殖區域規劃,合理控制海區養殖密度和面積,建立多種清潔養殖模式,控制養殖用藥投放,通過實施多種養殖水域生態修復工程和示範,改善已經和正在受到汙染的養殖環境,減輕或控制海區養殖對海域環境的汙染。
2.防治沿海城市汙染物對海洋環境的汙染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沿海城市發展迅速,近岸海域環境壓力加大。為此,中國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預防、減輕和控制沿海城市對近岸海域環境的汙染,調整不合理的城鎮規劃,加強城鎮綠化和沿海防護林建設,保護濱海濕地。
加快沿海城鎮汙水收集管網和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城鎮汙水收集處理能力,提高城鎮汙水處理設施脫氮除磷能力,進壹步增強沿海城市環境汙染防治能力。
三、預防、減輕和控制沿海農業汙染物對海洋環境的汙染
沿海部分省市結合生態省、生態市建設,積極發展生態農業,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應用技術系統減少化肥、農藥徑流,降低農業面源汙染負荷。
嚴格控制環境敏感水域陸域匯水區畜禽養殖密度和規模,建立養殖場集中控制區,規範畜禽養殖場管理,有效處理養殖場汙染物,嚴格執行達標排放、限期達標。
擴展資料:
隨著社會的發展,海洋汙染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海洋汙染問題日益嚴重,已成為 "影響世界海洋的全球性環境問題"。海洋汙染不僅破壞海洋生態景觀,造成視覺汙染,還可能威脅航行安全,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甚至影響海洋生態系統健康和人類健康安全。
各國應高度重視海洋環境汙染防治工作,采取壹切措施預防、減輕和控制陸上和海上活動對海洋環境的汙染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