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級別更高的國家反壟斷機構,有望提升反壟斷執法的統壹性、權威性。 國家反壟斷局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牌子並列,出現在北京西城區三裏河東路8號的辦公大樓入口處。《財經》記者 樊瑞 / 攝 11 月 18 日上 午 9 時許 ,國務委員、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主任王勇 為國家反壟斷局揭牌 。 國家反壟斷局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牌子並列 , 出現在北京西城區三裏河東路 8 號的辦公 大樓入口處 。 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標誌著中國反壟斷進入新階段。 專家表示,國家反壟斷局的成立,有望進壹步健全完善反壟斷執法的體制機制,提高反壟斷執法法治化、規範化水平,提升反壟斷執法工作的統壹性、權威性。 正式揭牌 在揭牌儀式上,王勇做了簡短致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反壟斷局局長甘霖也出席了揭牌儀式。整個儀式非常簡短,《財經》記者在現場看到,揭牌儀式後,張工與甘霖等相關負責人在上懸紅綢的新牌子前合影留念。 甘霖當日身著黑色打底的繡花中式外套,下著黑色褲子和黑色皮鞋。在揭牌儀式後,甘霖與國家反壟斷局的其他成員合影。在其中壹張合影中,反壟斷執法壹司司長吳振國,反壟斷執法二司副司長徐樂夫,競爭政策協調司副司長周智高與反壟斷執法壹司副司長俞路分列甘霖兩側,國家反壟斷局的處長們站在後面兩排,他們是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的核心成員。 第壹排左起:俞路、徐樂夫、甘霖、吳振國、周智高。《財經》記者樊瑞/攝 三天前的11月15日下午,人社部公布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信息,甘霖被任命為國家反壟斷局局長。11月16日王勇在第七屆金磚國家國際競爭大會上透露,新設立的國家反壟斷局本周將掛牌。 甘霖就任國家反壟斷局長後,目前全球三大反壟斷司法轄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掌門人皆為女性。其中,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是瑪格莉特·韋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她主管競爭總司和數字化。2020年9月,她曾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同主持中歐數字領域高層對話。2021年6月,32歲的哥倫比亞大學副教授莉娜·汗(Lina Khan)被任命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主席,她也成為歷史上最年輕的FTC主席。 為何設立新機構?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韓偉介紹,在2007年《反壟斷法》頒布前,設置壹個高級別、獨立的反壟斷執法部門,確保其權威性,壹直都是國內競爭法學界的討論熱點以及重要***識,這也是世界主要反壟斷轄區的普遍性做法。 韓偉表示,反壟斷執法機構高級別與獨立性需求,根源於市場競爭機制在壹國經濟發展中所能發揮的核心作用,以及與其他政策存在的潛在沖突。當國家面臨經濟轉型時,需克服強大的產業政策與管制措施慣性,反壟斷執法在機制設計方面的保障更是尤為重要。 過去13年間,中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經歷了壹系列演進:2008年《反壟斷法》實施後,呈現的是“三架馬車”的機構設置,即商務部設置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設置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設置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分別承擔相應的反壟斷執法職能。2018年機構改革後,三部門的反壟斷執法職能集中到當時新設立的市場監管總局。 “這是繼2018年國務院機構三合壹改革之後的又壹重大舉措”,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清華大學法學院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張晨穎表示,國家反壟斷局的成立,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反壟斷執法、維護開放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的決心,“進壹步健全完善了反壟斷執法的體制機制,提高反壟斷執法法治化、規範化水平,提升反壟斷執法工作的統壹性、權威性。” 張晨穎指出,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已進入新時代,立足於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高標準市場體系和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同富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維護自由、公平的經濟秩序是必然舉措。 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王先林指出,強化反壟斷需要有體制和資源的保障。目前中國反壟斷執法力量不足,需要進壹步完善反壟斷體制機制,充實監管力量,強化技術支撐,形成壹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反壟斷執法隊伍。 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成立,也將會對中國反壟斷監管帶來巨大影響。王先林告訴《財經》記者,由壹個內設局變成三個業務司更有利於業務量大、專業性強的反壟斷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也與國際其他司法轄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的情況更為接近。他同時指出,但最終的效果還需要取決於新機構的實際運作情況。 科偉律師事務所(科偉史密夫斐爾聯營辦公室)合夥人、上海市場監管局反壟斷執法專家庫成員徐明妍表示,反壟斷是中國解決當下經濟結構性問題的有效政策工具,進行機構調整,可以為反壟斷執法進壹步提供更多的資源保障。她指出,以如此之快的速度完成這次機構調整,可見這種現實需求非常迫,另壹方面,這也明確顯示,中國未來還將進壹步加強反壟斷執法。 新設三個司局 國家反壟斷局掛牌當日,市場監管總局官網更新了機構設置信息。原來的反壟斷局被三個新司所取代,即競爭政策協調司、反壟斷執法壹司和反壟斷執法二司。同時,三個司的具體職責也得到明確。 競爭政策協調司負責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負責反壟斷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地方開展反壟斷工作。牽頭擬訂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督促指導各部門和地方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案件內部法制審核工作。承擔競爭政策和反壟斷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反壟斷執法壹司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數字經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執法。指導地方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組織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查處。 反壟斷執法二司負責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查處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查處未達申報標準但可能排除、限制競爭的經營者集中案件。開展數字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監督執行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和合規工作。 而此前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內設11個職能處,分別為綜合處、競爭政策與國際合作處、壟斷協議調查處、濫用行為調查處、行政性壟斷調查處、經營者集中審查壹處、經營者集中審查二處、經營者集中審查三處、監察執法處、公平競爭審查處、反壟斷協調處。 此次新設立的三個司,競爭政策協調司值得關註。徐明妍認為,此次機構改革專設競爭政策協調司,說明對於研究出臺和貫徹實施有中國特色的公平競爭政策的重視,“中長期來看,競爭政策的發展將統領反壟斷執法和競爭倡導,直接為深化市場經濟改革服務,包括保障不同所有制之間的公平競爭。” 在徐明妍看來,成立國家反壟斷局有兩重意義。壹是宣示了中國擁有了獨立的中央反壟斷執法機構,或者說,朝這個方向更邁進了壹步。二是公平競爭政策在中國經濟政策中的基礎性地位將得到切實保障,尤其當競爭政策和產業政策等其他政策發生沖突時,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確保其有清晰的立場,從而代表競爭政策與其他有關部門進行充分的協調溝通。 將產生什麽影響? 王勇在第七屆金磚國家國際競爭大會上表示,國家反壟斷的掛牌,標誌著中國反壟斷事業要進入壹個新的發展階段。他還表示,下壹階段要加強重點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監管執法,促進標準的市場體系建設,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壹視同仁,平等對待,著力打造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那麽,下壹階段反壟斷的監管重點會有哪些? 王先林表示,反壟斷法是普遍性的法律規則,適用於所有領域,但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也會突出壹些執法重點。他認為,《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在立法層面明確了經營者集中審查是重點領域,包括加強民生、金融、科技、媒體等領域經營者集中審查,“其中,平臺經濟與這些重點都相關,顯然也會繼續作為執法的重點領域。” 據張晨穎介紹,2018年機構改革以來,反壟斷執法機構***查處各類壟斷案件345件,罰沒金額億元。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1900余件。清理四級政府有關政策措施文件189萬件,審查新出臺政策措施萬件。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169件。 她表示,反壟斷執法通過有效規範市場行為,有效保護公平競爭、深化改革,激發市場活力,但同時也暴露出執法機制體制中的問題,特別是執法力量不足。 在現實背景下,充實反壟斷執法力量已成***識,此前的官方表態中曾多次透露。 今年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中明確提到,要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增強監管權威性;在8月30日中央深改委的會議上,也表態要完善反壟斷體制機制,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中也明確提出,要健全完善反壟斷規則制度,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加強反壟斷執法,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在成立國家反壟斷局之前,擴容已有實質動作。近期,市場監管總局擬在2022年招錄33名公務員,其中反壟斷局擬招收18名,超過全部擬招人員的壹半。 張晨穎表示,伴隨機構調整,將可能會大幅增加人員編制,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 與省級監管銜接值得關註 目前,反壟斷執法是中央事權,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反壟斷統壹執法。市場監管總局在2019年初對省級機構進行反壟斷執法授權後,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反壟斷執法工作,或可調查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的反壟斷案件。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圍表示,國家反壟斷局的成立是對中國反壟斷執法體制的壹個重要升級,但未來如何與省級反壟斷執法機構銜接,值得持續關註,“目前省級執法機構情況各異,有的執法由反壟斷處進行,有的由市監局統壹的執法大隊介入,如何統壹還要繼續觀察。” 昭勝律師事務所(年利達中國聯營夥伴)合夥人廖曦表示,國家反壟斷局成立後,中央層面的執法力量將得到顯著加強,預計地方層面也將適時推動必要的職能整合和隊伍擴編。從長遠來看,這有助於理順中央和地方的執法體制,確保國家反壟斷政策在地方得到落實,上通下達。 對此,徐明妍有不同看法,她指出地方是否加強編制,取決於地方政府怎麽看反壟斷執法,“地方利益和中央利益未必壹致。” 韓偉認為,以國際上其他主要反壟斷司法轄區為參照來看,中國相較於自身的經濟規模,其反壟斷執法資源整體而言仍然有限。他建議,下壹步可以探索如何進壹步強化地方執法力量,比如針對經營者集中的簡易類案件,可以考慮部分地方試點,分擔壹些案件的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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