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確保食品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食品出現質量問題時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相關資料。要從供貨商處索取食品相關證照、商標證書、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利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食品檢驗。有條件時設立食品檢驗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驗,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檢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方做好退貨處理。
6、按照《進貨臺賬制度》對采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臺賬保存期限為兩年?
二、食品儲存?
1、建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於存放檢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應詳細記錄商品名稱、商標、生產廠家、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者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要求存放食品。食品應離墻離地,按存放順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標簽標識存放。嚴禁存放腐敗變質、有惡臭、汙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物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使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貨物流向。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檢查。發現食品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清理。
7、每周對倉庫進行衛生檢查。確保倉庫通風良好,幹凈整潔,符合食品
存放要求。
8、變質食品設專用倉庫或容器保管。不得與合格食品混放,以免造成汙染。
三、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的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運輸途中防止蚊蠅、灰塵汙染食品。
2、在裝卸外購食品時要註意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接觸地面。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使用密閉容器裝運。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堆放在地面上,不得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
四、食品銷售?
1、食品銷售日常檢查。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註意事項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明確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進行集中回訪,並明確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經營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後,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並做好登記,及時通報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對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對召回和封存的食品,應及時通知供貨方和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理。如果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要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處置通知要求處置。
7、對政府部門明確召回的不適宜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履行召回和銷毀處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