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汙水處理工程的設計是壹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個學科和相關部門,任何壹個不合理的環節都會影響工程設計,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
基本條件;治療規模:治療規模的確定主要與以下因素有關:
城市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通常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近期、遠期和遠期人口預測來確定。當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較早,尚未修改或正在修改時,需要核實現有人口,進行合理的分析和預測。同時,在確定人口時,要特別註意旅遊旺季旅遊城市人口高峰的特點及其對城市水變化系統的影響。
城市性質和經濟水平城市汙水量因地理位置、自然條件、經濟發展、人民生活習慣和住房條件不同,城市居民用水標準不同而不同。
城市排水系統城市排水系統分為分流制和合流制。壹般新城、新區擴建、新開發區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應采用分流制;由於歷史原因,壹些大中城市建設的舊城區壹般是合流制,可以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根據城市的具體情況,同壹城市的不同區域可采用不同的排水系統。
城市排水系統的選擇直接影響汙水的規模。采用分流制時,設計汙水全部為城市汙水(包括生活汙水和工業廢水)。當采用截流合流制和分流制的合流制時,必須考慮排入截流合流制的雨水量,它與設計截流倍數有關,應經過科學分析後合理確定。
工業廢水量由於不同的城市結構,不同的工業類型和工業比例,工業廢水量和水質是不同的。
根據《城鎮汙水處理工程建設標準》,工業廢水經廠內自行處理達到《汙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後,優先納入城鎮汙水收集系統,與城鎮生活汙水壹並處理。因此,工業廢水量是確定城市汙水處理廠處理規模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充分調查研究,合理確定工業廢水量。
汙水管網的完善對確定城市汙水處理廠的設計規模至關重要。管網的功能主要是承擔城市汙水的收集和輸送。
目前我國各城市管網建設程度不同,輸送能力也不同。如果定義為“汙水收集率”,城市目前的汙水收集率和規劃的汙水收集率是不壹樣的。設計流域內的汙水處理量確定後,必須乘以汙水收集率,才能得到實際排入汙水處理廠的汙水量。也就是說,當需要保證處理廠具有壹定的處理能力時,必須同步建設相應規模的配套汙水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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