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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網絡中心機房是吉林大學連接互聯網的接入點,為保證整個網絡全年365天每天24小時不間斷運行,加強防火、防盜、防病毒等安全意識,要求中心內外所有人員嚴格遵守以下制度:
壹、上機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進入機房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機房的有關規定。中心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攜帶金銀珠寶、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進入機房,以防丟失,如有違反,概不負責。
三、工作人員上機時,都必須嚴格遵守機房的安全、防火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機房內吸煙。未經領導批準,嚴禁攜帶照相機、攝像機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房。
四、進入機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機房證件方可上機,外來實習或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迷路的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保衛部門審查後辦理進入機房手續,壹般人員不得無故在機房內長時間逗留。
五、機房值班時,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下班時,值班人員要對所有計算機電源進行詳細檢查,該關的要切斷電源,並檢查門窗是否關好。
六、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
七、機房內所有設備、儀器、儀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要動(帶)設備和物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或由機房工作負責人批準,在門衛處登記後,方可帶出機房;中心工作人員要愛護機器設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壞,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予以妥善處理。
八、自覺保持機房衛生,不準將食品帶入機房。值班人員應及時組織清掃。
九、保護機房安靜,嚴禁在機房內進行娛樂或非公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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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IT設備管理
總則
第壹條 為保證良好的網絡信息環境,加強對公共**** IT設備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所行政機關、公共****、研發部門相關IT設備均為本所財產,應當充分挖掘現有IT設備的潛力,註重維護維修、功能開發、改造升級、延長使用壽命等工作。IT設備在使用中應保持完好,做到資源合理流動**** 享。杜絕閑置浪費,公物私有化。IT設備的轉讓、報廢必須按照科技處的有關規定進行技術鑒定和審批。
更換
第三條:更換流程
1.要求相關人員填寫《信息化設備更換、更新申請表》,並提出所遇到的困難和所需設備的性能;
2、信息中心技術鑒定;
3、部門負責人簽字;
4、科技處負責人簽字;
5、信息中心技術鑒定;
6、科技處負責人簽字;
7、信息中心技術鑒定。科技處分析信息化設備需求,形成設備調撥或采購計劃,需要采購的,按政府采購標準統壹采購。所有獨立的IT設備,應按照規定在財務處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填寫設備卡片,同時進行備案;
6.新舊設備根據各部門需求進行統壹調配。
管理與維護
第四條 IT設備實行包管責任制。每臺設備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包括說明書及相關配件),在沒有專門指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設備由操作人員負責管理,切實負起保管和維護的責任。科技部負責定期檢查信息化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需求分析,制定解決方案。
第五條 使用IT設備前,應掌握操作規程,閱讀相關手冊,經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相關操作。
第六條 愛護 IT 設備,做好防塵、防水、防磁、防震等工作。不得在計算機上運行與業務無關的程序,未經系統管理員允許,不得擅自更改系統和網絡設置、更換網線、加裝設備。如IT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反映,由系統管理員及時查找原因並組織維修。
第七條:未經科技處同意,任何人不得將IT設備及其配件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設備報廢
第八條 計算機及相關設備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填寫《公共**** IT設備報廢鑒定表》,經信息中心鑒定無二次使用價值後,交財務處按學院有關規定辦理設備報廢手續。
其他
第九條 本辦法由科技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04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
軟件學院公共**** IT設備購置與更新申請表
所需設備名稱:配備方案 □添置 □更換
數量:
部門名稱 用戶(簽名)
申請日期:
設備需求細節 目前遇到的困難:
設備性能要求:
信息中心
技術鑒定
原有設備性能狀況分析及需求分析:
簽字:日期:
科技處
負責人意見:
簽字:日期:
主管領導意見
簽字:日期:
軟件學院公共**** IT設備報廢鑒定表
所需設備名稱:標簽號:
數量:
部門名稱 用戶(簽字)
申請日期:
設備現狀 詳細配置計劃報廢設備:
計劃報廢設備故障及檢修:
信息中心
技術鑒定
計劃報廢設備性能現狀分析: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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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設備名稱:標簽號:
數量:
部門名稱 用戶(簽字)
申請日期:
設備現狀詳細情況 計劃報廢設備詳細配置情況:
計劃報廢設備故障及檢修情況:
信息中心
技術鑒定
計劃報廢設備性能狀況分析:
簽字:日期:
軟件學院公眾號 **** IT 設備接收登記表
接收設備名稱:
設備接收登記表購置 □更換
數量:
部門名稱 用戶
保管員(簽字)
購置日期:
購置設備明細:
性能參數:
原更換設備明細
(此欄只用於更換要填寫的設備。)性能參數:
保管員基本職責1.信息化設備實行包管責任制。每臺設備都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包括說明書及相關附件),在沒有專門指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設備由操作人員負責管理,切實負起保管和維護責任。科技處負責定期檢查信息化設備使用情況,進行需求分析,制定解決方案。
2、使用信息化設備前,應掌握操作規程,閱讀相關手冊,經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相關操作。
3、愛護 IT 設備,做好防塵、防水、防磁、防震等工作。
4、未經科技處同意,任何人不得將IT設備及其配件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5.需要報廢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由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經科技處鑒定無二次使用價值的,由科技處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辦理設備報廢手續,同時做好備案。
軟件所公共**** IT設備歸還登記表
歸還設備名稱:標簽號
數量:標簽號:
數量:
部門名稱 用戶
歸還人(簽字)
歸還日期:
歸還設備
詳細性能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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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人員管理制度
壹.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操作規程開關機,並對系統運行狀況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向本部門計算機安全負責人反映。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應在固定的計算機或終端上工作,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其他機器。
三、計算機操作人員不得在工作機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玩遊戲,違者按規定處理。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不得越權運行、查閱與自己無關的程序和數據。
五、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本崗位時,要做好工作交接,做好工作交接,並相應更改密碼或口令。
六、在操作中出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處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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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安全控制制度
1.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
《條例》第九條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安全等級劃分標準和安全等級保護的具體措施,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2.計算機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規定》第十條明確規定"計算機機房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在計算機機房附近進行的建設,不得危及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3.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備案制度
《條例》第十壹條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備案制度:"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由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4.計算機信息媒體出入境申報制度
《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運輸、攜帶、郵寄計算機信息媒體進出境,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這是堅持改革開放,保守我國政治、經濟秘密的有力措施,是行使國家主權的重要方面。
5.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負責保密制度
《條例》第十三條要求:"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6.計算機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條例》第十四條要求:"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應當及時報告:"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發生的案件,有關使用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 7.計算機病毒及其有害數據專項治理制度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計算機病毒及其他危害社會公共****、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由公安部統壹管理。"
8.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制度
《條例》第十六條:"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售實行許可制度。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信息中心
受理登記
簽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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