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食品檢驗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壹項或多項檢驗能力:
(壹)能對某類或多類食品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所規定的檢驗專案進行檢驗,包括物理、化學與全部微生物專案,也包括對食品中新增劑與營養強化劑的檢驗;
(二)能對某類或多類食品新增劑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所規定的檢驗專案進行檢驗,包括物理、化學與全部微生物專案;
(三)能對某類或多類食品相關產品的食品安全標準所規定的檢驗專案進行檢驗,包括物理、化學與全部微生物專案;
(四)能對食品中汙染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通用類食品安全標準或相關規定要求的檢驗專案進行檢驗;
(五)能對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進行鑒定;
(六)能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行政許可進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學評價;
(七)能開展《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其他檢驗活動。
食品檢驗機構應當具備的檢驗能力有哪些?00符合市場流通產品的基本檢測需要,任何壹家檢測機構都不能百分百的檢測所有引數,只有按照國家食藥局對食品藥品的監管指標來申請檢驗能力表。這個不好全面判斷。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批準的檢驗能力怎麽查1.總則
1.1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活動,依據《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制定本準則。
1.2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對從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資料和結果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評審應當遵守本準則。
1.3 本準則所稱的食品檢驗機構,是指依法設立或者經批準,從事食品檢驗活動並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資料和結果的檢驗機構。
1.4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本準則對食品檢驗機構的基本條件和能力實施評價,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本準則要求的食品檢驗機構頒發資質認定證書。
1.5 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評審,應當遵循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統壹規範、有利於檢測資源***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復的原則。
1.6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含具有食品檢驗能力的綜合性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評審),依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和本《準則》同時進行。
2.參考檔案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
食品檢驗機構檢測壹次多少錢?食品檢測費用是需要根據檢測專案多少確定的,壹般全項檢測的話會比較貴點,常規檢測大概幾百塊錢就可以了
食品檢驗報告應當加蓋食品檢驗機構公章,還需要誰的簽三個簽字壹個章:主檢、稽核、批準 三個簽字 實驗室壹個章
辦壹家食品檢驗機構,對外受理檢驗,出具檢驗報告,需要辦理哪些證?
最好咨詢國家認監委在當地的分中心。基本上實驗室認可和計量認可是必不可少的。投入很大,要求很高,搞不好還要吃官司,而且是搶當地 *** 辦檢驗機構的業務,日子會很不好過。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證需要哪些特殊條款參看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可評審準則。
5,化驗室應具備哪些檢驗能力僅供參考,不同行業/功能/用途的化驗室會有不同的要求:
化驗室的質量管理和生產控制工作,是通過對原燃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檢驗資料分析判
斷而確定的.地方水泥企業在人員配備合理,儀器裝置和試驗環境條件基本滿足要求以後,
化驗室應具備相當的化學分析和物理檢驗能力,以承擔其應有的質量檢驗任務,適應質量管
理和產品開發的需要.
(l)化學分析組:
1)原料、燃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化學常規分析和鉀、鈉測定.
2)煤的工業分析和灰分全分析.
3)常用試劑的配制和標準溶液的標定.
4)部分研究試驗專案(如新混合材活性、新品種、潤滑油及氣體分析等).
(2)生產控制組
1)CaCO3 或 CaO、Fe2O3、SiO2 的快速分析、細度、水分、粒度、SO3、f-CaO、CaF2 的測定.
2)半黑生料、全黑生料含煤量和水泥混合材摻入量的測定.
3)常用試劑的配制.
(3)物理檢驗組
1)安定性、凝結時間、標準稠度、密度、比表面積、細度等常規例行性專案的測定.
2)水泥和熟料強度試驗及有關材料新品種的研究試驗.
3)對試驗儀器、裝置的壹般引數調整.
4)生產特性水泥和專用水泥的企業應具備相應特殊效能的檢驗能力.
食品檢驗機構責任追究機制包括哪些內容食品檢驗機構責任追究機制主要實行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和首長問責制。
中心領導層,必須確保食品檢驗崗位不聘用非正式職工或法律規定禁止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並保證食品檢驗人員的穩定,保證檢驗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受任何壓力和影響,確保實驗室的獨立性和公正性;檢驗人員必須保證食品檢驗資訊的真實,結果報告的準確、公正和可靠,規範檢驗行為。
檢驗責任追究的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分級負責,有責必問、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處分與責任相適應等。
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
壹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執行力和公信力,貽誤檢驗工作或者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等行為實行責任追究。
二出具虛假檢驗報告或出具食品檢驗報告不實造成嚴重後果的或在資質認定證書暫停期間對外出具檢驗報告的,主動接受授予資質的主管部門或機構撤銷本機構的檢驗資格,並分別追究直接過錯責任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食品檢驗人員、崗位責任人等食品檢驗、稽核、批準等相關人員),直至科室負責人、中心分管領導、機構最高管理者的相應責任。特別嚴重者將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三過錯責任人的責任追究,主要包括:
1、誡勉談話、限期整改;
2、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3、建議給予行政處分或進行行政處分。
食品安全法對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檢驗人有哪些要求壹、《食品安全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很籠統:
第五章 食品檢驗
1、第八十四條 食品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認證認可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後,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具有同等效力。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整合食品檢驗資源,實現資源***享。
2、第八十五條 食品檢驗由食品檢驗機構指定的檢驗人獨立進行。
檢驗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範對食品進行檢驗,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保證出具的檢驗資料和結論客觀、公正,不得出具虛假檢驗報告。
3、第八十六條食品檢驗實行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食品檢驗報告應當加蓋食品檢驗機構公章,並有檢驗人的簽名或者蓋章。食品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對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負責。
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資質認定條件與程式
1、第十條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程式:
(壹)申請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國家認監委或者省級質量監督部門(以下統稱資質認定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二)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並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資質認定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對申請人完成技術評審工作,評審時間不計算在作出批準的期限內;
(四)資質認定部門應當自技術評審完結之日起20日內,對技術評審結果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認定證書,並準許其使用資質認定標誌;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2、第十二條 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為3年。
食品檢驗機構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資質認定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資質認定部門提出復查換證申請。
第三章 技術評審
3、第十六條 國家認監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質認定條件和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制定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4、第十七條 資質認定部門應當按照評審準則的要求,組成技術評審組,對申請人的基本條件、管理體系和檢驗能力等資質條件的符合性情況進行技術評審。技術評審組應當由2名以上評審員組成,必要時,可以聘請技術專家參加評審。
5、第十八條 從事技術評審的人員應當具有食品檢驗、科研或者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經歷和與評審工作相適應的能力,並經資質認定部門考核合格。
6、第十九條 技術評審組對申請人的檢驗能力進行評審時,應當審查確認申請人具備相關能力驗證、比對試驗、測量稽核的證明;需要進行現場試驗的,應當按照評審準則的要求進行考核。
7、第二十條 技術評審組應當按照評審準則規定的時限組織評審,評審發現有不符合項的,技術評審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判定為評審不合格。
技術評審組完成評審後,應當提出評審意見並制作評審報告,及時報送資質認定部門。
8、第二十壹條 技術評審組實施評審中發現申請人存在重大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資質認定部門報告。
技術評審組組長應當對評審活動和評審結論負責,評審人員應當對其所承擔的評審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