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1)基本要求
1.使用者應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儲存、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管理制度;並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2.用戶應當從指定的經營單位或者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經本單位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3.用人單位未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按違反
4.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當免費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用戶不得用金錢或其他物品代替應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5.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規定和防護要求,教育勞動者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註意事項
1.配備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註意事項
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用人單位采購、配備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書。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儲存、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管理制度。安全部門應接受勞動保護用品。
2.從事各種作業的人員都配備了勞動保護用品。
凡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工作環境中工作的人員,應根據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工作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果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或其他工作環境時確實不能適用,應配置或借用其他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但可適當延長使用壽命。
3.安全帶的使用壽命
安全帶使用兩年後,要根據批量購買者的情況抽樣檢查壹次。如果合格,這批安全帶可以繼續使用。對於取樣的膠帶,必須更換安全繩才能再次使用。如果繩子使用頻繁,就要經常檢查。如發現異常,應立即更換新繩。皮帶的使用壽命為3 ~ 5年。
4.防靜電鞋和防靜電工作服的註意事項
(1)GB 12014—89《防靜電工作服》規定,穿防靜電服必須搭配GB 4385規定的防靜電鞋。
(2)由於反復洗滌,防靜電工作服的防靜電性能會降低,因此環境溫度高、勞動強度大、洗滌次數頻繁的企業設定的使用壽命應適當縮短。
(3)穿防靜電鞋過程中,每200小時應進行壹次電阻測試。如果鞋子不合格,就不能再用了。
5.制定絕緣鞋和手套使用壽命的註意事項。
電絕緣鞋包括:電絕緣皮鞋、布膠鞋、橡膠膠鞋、塑料鞋。各單位可根據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制定合理的使用期限。但要註意以下幾點:第壹,從出廠日期起存放超過18個月時,需要逐個進行電氣性能的預防性檢查;二是鞋幫底部腐蝕破損的地方,不能再作為電絕緣鞋使用;第三,電氣性能試驗至少每6個月進行壹次。如果不合格,就不能再用了。
絕緣手套的使用壽命可由各單位根據使用頻率自行確定,但必須要求每次使用前進行吹氣自檢,每半年至少做壹次電氣性能測試。如果不合格,就不能再用了。
6.配備聽力保護器時的註意事項
聽力保護器包括防噪音耳塞、防噪音耳罩和防噪音頭盔。壹般來說,防噪音頭盔的防噪音效果最好,既能阻隔氣導噪音,又能減少骨傳導噪音對耳朵的傷害。應該是在強噪聲環境下使用,耳罩的抗噪性能次之,耳塞的抗噪效果最差。在1000 ~ 2000 Hz的頻段,壹般的聲音衰減值只有10 ~ 20 dB。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規範要求
首先,頭盔
在工地上,工人戴的頭盔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傷害。在下列情況下,它可以保護人的頭部免受傷害或減輕頭部受傷的程度。
(1)飛行或墜物擊中頭部時;
(2)作業人員從2m以上高處墜落時;
(3)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位行走或工作時,頭部可能會與尖銳堅硬的物體發生碰撞。
安全帽的佩戴應符合標準,使用應符合規定。如果沒有正確佩戴和使用,就不能起到充分的保護作用。通常,應註意以下事項:
(1)在佩戴安全帽之前,應根據其頭型將安全帽後面的調節帶調節到合適的位置,然後將安全帽內部的松緊帶系緊。緩沖墊的松緊度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與帽體頂部的垂直距離壹般在25-50mm之間,至少不小於32 mm,只有這樣帽體在受到沖擊時才有足夠的空間緩沖,也有利於平時頭部與帽體之間的通風。
(2)頭盔不要戴歪,帽檐不要戴在腦後。否則安全帽對撞擊的保護作用會降低。
(3)頭盔下系帶必須扣在下頜下並系牢,松緊適度。這樣既不會被大風吹掉,也不會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更不會因為頭部前後擺動而導致頭盔脫落。
(4)在盔體的頂部,除了安裝在盔體內部的帽襯外,還開有壹些孔用於通風。但是在使用的時候,不要開洞通風。因為這樣做會降低帽體的強度。
(5)安全帽隨著使用,會逐漸損壞。因此,有必要定期檢查是否有裂紋、凹陷、裂縫和磨損等。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更換,不允許繼續使用。任何被猛烈撞擊而開裂的頭盔,不管是否損壞,都應該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相連的頭盔,即帽內無緩沖層的頭盔。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時,不準摘下安全帽,不準將安全帽放在壹邊或當作墊子使用。
(8)由於安全帽大多由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脫落的特性。所以不容易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
(9)對於新頭盔,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認可的生產合格證和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有破損、厚薄不均,緩沖層、調節帶、彈力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更換。
(10)在室內工作時要戴安全帽,尤其是在有電的室內工作時,因為安全帽不僅能防止碰撞,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嚴禁接觸火源。不要隨意畫畫,也不要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有遺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辦或更換。不戴安全帽,任何人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安全帶
施工現場,高空作業、重疊作業多。為了防止操作人員在壹定高度和位置墜落,操作人員在登高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要求:
(1)壹定要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例子證明,安全帶是“救生帶”。但也有少數人認為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走動不方便,尤其是壹些小工和臨時工作,認為“該系安全帶的時候都已經系好了。”眾所周知,事故發生在瞬間,所以高空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使用安全帶前,檢查繩索是否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是否完好。
(3)高空作業時,如果安全帶沒有固定的懸掛處,應采用強度合適的鋼絲繩或其他方法。禁止將安全帶掛在移動或有尖角或不穩定的物體上。
(4)高掛低用。安全帶掛得高,在下面工作的人叫高掛低用。這是壹種相對安全合理的理科掛科方法。它可以減少跌倒時的實際撞擊距離。反之就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系好了,人在上面工作。這是壹種非常不安全的捆綁方式,因為當墜落發生時,實際撞擊距離會增大,人和繩索都會受到很大的撞擊載荷。所以安全帶壹定要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部件或物體上,以防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索的保護套應保持完好,防止繩索磨損。如果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使用前必須添加新的保護套。
(7)嚴禁擅自延長安全帶。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必須加緩沖器,不得隨意拆除所有部件。
(8)使用前檢查安全帶各部分是否完好。註意安全帶使用後的保養和存放。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的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仔細檢查絞線是否斷裂損壞。
(9)安全帶不使用時,應妥善保管,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得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
(10)安全帶應在使用兩年後取樣壹次。如果經常使用,應經常檢查。如果發現任何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測試中使用的安全帶不允許再次使用。
第三,防護服
建築工地上的工人應該穿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壹般為白色,其他類型的工作服沒有顏色限制。防護服包括以下幾類:(1)全身防護工作服;(2)防毒工作服;(3)耐酸工作服;(4)防火工作服;(5)隔熱工作服;(6)通風降溫工作服;(7)用水冷卻工作服;(8)防輻射工作服;(9)勞保雨衣;(10)普通工作服。
在施工現場,對操作人員穿戴防護服的要求是:
(1)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
(2)操作旋轉機械時,袖口必須系緊;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穿戴特種作業防護服;
(4)焊工的工作服應由白色帆布制成。
第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片、火花和熱流、刺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就需要根據被保護對象的不同來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有三種護眼眼鏡可以防打擊:
①硬質玻璃護目鏡;②膠接玻璃護目鏡(撞擊、沖擊破碎時破裂,不飛濺);③鋼網護目鏡。它們可以防止金屬碎片或碎片、沙塵、石屑和混凝土碎片等飛濺物進入眼睛。金屬切割作業、混凝土鑿刻作業、手持研磨機作業等。適合戴這種平板護目鏡。
(2)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紫外線強光的防輻射口罩。焊接工作中使用的防輻射面罩應采用非導電材料制作,觀察窗、濾光片和防護片應大小壹致,無縫隙。護目鏡是混合色的,最好是藍色、綠色和灰色。
(3)防有害液體護目鏡簡單易行,主要用於防止酸堿等危險註射液、化學藥品等液體對眼睛的傷害。壹般鏡片用普通玻璃,鏡框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壹定量的金屬鉛面制成的鉛玻璃護目鏡,主要是防止X射線對眼睛的傷害。
(5)防塵、防煙、防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弱刺激性的有毒氣體的防護眼鏡,必須密封,無透氣孔遮蓋,與面部緊密接觸,鏡架應耐酸、耐堿。
動詞 (verb的縮寫)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很多,有真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橡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堿皮鞋、耐酸堿膠鞋、耐酸堿塑料模壓鞋、高溫防護鞋、防穿刺鞋、焊接防護鞋等。要根據不同的工作場所和內容來使用。電力施工現場常用的有絕緣靴(鞋)、電焊防護鞋、耐酸堿膠靴、皮革安全鞋等。
絕緣鞋的要求是: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範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橡膠件無破損,每半年進行壹次預防性試驗;
(3)不得在浸泡、油、酸、堿條件下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人們在建築工地上做的大部分工作都是手工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有危險。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在使用防護手套時,要對工件、設備、操作進行分析,選擇合適材質、操作方便的手套,才能起到防護作用。但是對於需要微調的工作。戴防護手套不便於操作,特別是使用鉆床、銑床、輸送機的操作人員和有被夾危險的人員。如果使用手套,它們有被機械纏繞或夾住的危險。因此,嚴禁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使用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常用的防護手套如下:
(1)勞保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作用,操作人員工作時壹般都使用這種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根據電壓選擇合適的手套,檢查表面是否有裂紋、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堿手套。手套主要用於接觸酸和堿。
(4)橡膠耐油手套。手套主要用於在各種救援作業中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和脂肪團。
(5)焊工手套。操作時應檢查電、火焊工戴的防護手套,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銼、破洞等不完整現象。如果有缺陷,不允許使用。手套應該有足夠的長度,手腕不能外露。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原則和使用方法
1.選擇原則
(1)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2)應根據生產環境、勞動強度、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進行選擇。
(3)佩戴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
2.要求雇主出具。
(1)根據工作場所的職業危害及其危害程度,按照國家經貿委2000年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標準(試行)》規定的《國家職業分類目錄》中典型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免費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防護用品。不要用金錢或其他物品代替應該配備的防護用品。
(2)從指定的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書。購買的防護用品必須經過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根據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使用前應檢查防護功能。
(3)根據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教育員工做到“三會”:會檢查防護用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會正確維護防護用品並進行監督檢查。
(4)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和丟棄過期失效的防護用品。
(5)建立健全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儲存、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並認真實施和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3.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1)使用前進行目視檢查,確定物品對有害因素的防護效果程度,外觀有無缺損或損壞,部件裝配是否嚴密,啟動是否靈活等。
(2)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使用性能範圍內的防護用品,不得超範圍使用;不得使用非國家指定、未經監測部門認可或經檢測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不能隨便更換,更不能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