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城區的還沒有通知,下面是南海區的,妳看壹下就知道,買了也是沒什麽用的,因為跟順德的要不實用很多,只能買住院的。
根據《印發關於進壹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1]87號)和我區貫徹實施意見的精神,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參加我區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現就有關參保事項通知如下:
壹、參保對象
(壹)正在本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連續參保滿1年及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父母壹方為本區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壹的,其學齡前或在本市中小學就讀的,並在外地(含港、澳、臺)已入戶的子女。
二、繳費標準
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490元。中途參保的,保險費按參保月數相應折算壹次性繳納;中途停保不退保險費。
三、參保辦法
(壹)申辦人填寫《南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參加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申報表》,到居住地社保分局辦理參保手續,並提供以下資料:
1、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父(母)與子女不在同壹戶口簿的,應提供直系親屬的公證證明;
2、我區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區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4、小孩(或父母壹方)戶名農業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和復印件(壹式兩份);
5、《扣繳外來務工子女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費授權書》。
(二)扣費方式:區社保局在申辦人提供的扣費存折賬戶內進行壹次性扣費。
四、相關待遇
(壹)參保人因病住院的,憑身份證明材料到醫院收費處辦理社保登記手續。因病情需要轉到佛山市外醫院的,必須按規定辦理轉院申請或市外住院申請手續,經社保部門審批後方能報銷。
(二)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6萬元,中途參保人員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繳費月數核定,待遇標準及最高支付限額均按出院日期的保險年度核定。
(三)住院保險待遇按現行我區居民住院基本醫院保險待遇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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