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搶救工作應由值班醫師、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並將病情及時報告上級醫師,科主任或主任醫師應親自到場指導和協助搶救,遇有疑難問題,及時邀請會診,對重大搶救或特殊情況(如查無姓名、地址者,無經濟來源者)須立即報告醫務科和主管院長。?
三、凡屬危重搶救病人,主管醫師應填寫病重(危)通知單,壹式三份,交家屬和醫務科各壹份,病歷保留壹份。在搶救過程中,應按規定作好各項搶救記錄,若因搶救來不及記錄時,須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補記?
四、各科應有搶救室,搶救車及搶救器械專人保管,作好急救、搶救藥品、器械的準備工作,隨時檢查、隨時補充。藥劑科、設備科、總務科和各科室應保證藥品、器械的正常供應,便於工作。?
五、搶救時,當班醫護人員要及時到位,按照各種疾病的搶救程序進行工作。護士在醫生未到以前,應根據病情,及時做好各種搶救措施的準備,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靜脈通道等。護士在執行醫生的口頭醫囑時,應復述壹遍,認真、仔細核對搶救藥品的藥名、劑量,搶救時所用藥品的空瓶,經二人核對後方可棄去。危重病人就地搶救,病情穩定後,方可移動。?
六、搶救時,非搶救人員及病人家屬壹律不得進入搶救室或搶救現場,以保持環境安靜,忙而不亂。搶救完畢,整理搶救現場,清洗搶救器械,按常規分別消毒以便備用,清點搶救藥品,及時補足,搶救物品合格率要達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況超出壹科範圍或本科力量不足時,科室之間應支援配合,必要時醫院成立臨時搶救組織,加強搶救工作。?
八、各有關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檢查、治療、取藥、住院等均應及時處理,不得過分強調手續,以免延誤搶救。不得因搶救而忽視正規操作和傳染病人的消毒隔離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重大災害、事故搶救,接到病人或省、市衛生廳(局)的呼叫時,應服從醫院統壹組織,立即準備,隨叫隨到。若把病人接運回院搶救,本專業無法加床時,找到其他專業借床,必須無條件服從;總值班有權協調處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絕不借,壹切責任由該科負責。
目的:對危重創傷痛人入院時按常規和流程實施緊急處置,為急診手術和有效的救治贏得寶貴時間.方法:適時恰當的提前介入護理措施且護士分工明確,各司其職,迅速準確的完成各項護理處置.結果:與原來處置時間相比縮短了15~20分鐘,是原時間的1/2.結論:對危重創傷患者入院時實施緊急處置,有效的提高了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的挽救了病人的生命,減輕了病人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