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網絡銷售監管新規自今年12月起施行,對網絡售藥有什麽影響?
1.對網上銷售處方藥實行實名登記制度,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和調配;規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應當分開展示,明確不得在處方藥銷售的主頁面和首頁直接展示包裝、標簽等信息;在通過處方審核前,禁止展示說明書等信息或為處方購買提供相關服務,意在強調“先處方後用藥”和處方審核的管理要求。處方藥銷售前,應當向消費者充分告知相關風險警示信息,並經消費者確認,有效防範藥品安全風險。
2.有處方才能買處方藥,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直接買藥,事後再補,原來網上繞過監管的漏洞都被堵上了。這對患者用藥安全是有利的,但對那些之前違規的平臺來說,無疑是壹個震懾。整體來看,網銷新規對公司影響不大,因為目前來看,基本都是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執行的。但上面提到的“開藥前不能顯示說明書”等線上流程和顯示規則需要根據最新的監管要求進行細化和微調。清晰詳細的監管要求為行業的發展建設提供了路徑,也有利於良性發展。
3.社會價值和行業價值放大。根據《管理辦法》的要求,銷售企業應當承擔與網絡售藥相關的責任,如核實處方真實性、避免處方重復使用等。第三方平臺負責藥品展示、交易等環節,同時也監管銷售企業的行為。對於社會最為關註的“網上處方藥銷售”政策,這份文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重新確認了網上處方藥銷售的合法性。通過有序放開,正式回應社會和行業對醫藥電商和網上處方藥銷售的廣泛需求,這也標誌著國家正式放開處方藥網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