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對象
凡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按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校已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學生無需再次參保),包括農民工及其家屬。
?2.保險程序
城鄉居民憑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行政村(社區)壹次性繳納保險費,並辦理參保登記手續;農民工憑身份證和工作證明在居住地行政村(社區)繳納保險費。
?3.融資標準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由基本保障、大額保障和學生保障三種類型組成。城鄉居民都可以以戶為單位自願選擇壹種參加方式。
基本保障型:800元/年/人(含個人260元/年/人)
大額保障型:1100元/年/人(含個人560元/年/人)。
學生保障型:760元/年/人(含個人220元/年/人,含30元/年/人意外險)。
各級財政按參保人員每人每年540元的標準實施專項補助(城鄉低保戶、重度殘疾人、孤兒、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和蘭政辦〔20xx〕84號文件規定的重點優撫對象個人,由市財政按基本保障標準支付部分專項補助。)。
?4.付款時間
參加基本保障型(大額保障型)的城鄉居民,應在20xx 65438+2月65438+5月前壹次性繳清個人費用,中途不再辦理補繳或退費手續。
?5、中途投保
(1)年內出生的新生兒,允許出生後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醫保辦辦理參保手續。6月30日(含)前出生的嬰兒繳納全年個人費用,7月1(含)後出生的嬰兒繳納半年個人費用。新生兒出生後30天內中途參保並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後參保30天以上並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每年6月65438+10月1(含)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必須在出生後3個月內辦理下壹年度弘森參保手續,逾期不予補辦。參保新生兒自參保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政策。
財政補貼由市財政根據新生兒參保匯總人數,在年底壹次性撥付。
(二)年內新取得本市戶籍的人員、畢業回本市的高校畢業生、退休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未滿三個月的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應出示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畢業回本市的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異地退休城鎮職工和醫療保險中斷三個月以內的,還需提供原保險所在地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出具的‘中斷證明、中斷證明’等材料;勞改釋放人員還必須提供釋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上述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城鄉居民醫保辦辦理參保手續,在春季中旬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納全年保費(含個人和財政補貼),繳費30天後享受城鄉居民醫保政策。
上述中途參保人員的所有在冊家庭成員必須已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城鄉在校學生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6.享受報銷待遇的時間
基本保障型/大額保障型:2017 1至2017 12 31發生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
校內學生保障型:20xx年9月1至8月31期間發生的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用和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賠償費用。
中途轉保:在已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前提下,中途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含中斷後續參保的),其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豁免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
?7、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報銷期限
①基本保障型/大額保障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年度內發生的市外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含市內新生兒)報銷截止時間為次年3月31;1至次年2月31報銷的,符合政策範圍的有效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10%,再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報銷;次年65438+2月31後不再報銷。
(2)學生保障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異地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截止時間為下壹參保年度11.30;在下壹參保年度65438+2月1至8月31期間報銷的,符合政策範圍的個人先自付10%的有效醫療費用,再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報銷;下壹個投保年度的8月31以後不再報銷。因畢業或其他原因離校的學生,不繼續參加學校組織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當年9月1至2月1期間,仍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報銷,不再享受學生醫保和意外傷害保險。
8、門診報銷定點醫院及報銷標準
(1)蘭溪市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普通門診有效費用報銷50%;
(2)蘭溪甘溪康福醫院、蘭溪聖康醫院、蘭溪康敏醫院、蘭溪詹氏中醫骨科醫院、蘭溪康源醫院、蘭溪登聖骨康醫院、蘭溪惠利醫院、蘭溪愛榮中醫院、蘭溪華生醫院、蘭溪二院:普通門診有效費用報銷25%;
(3)全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中藥材有效費用報銷70%;
(4)門診報銷封頂線500元/人年。
門診報銷必須當場報,不當場報的不能報(參考中草藥門診)。
?9、全市定點醫療機構
市人民醫院、中醫院、二院、婦幼保健院、蘭溪康瑞醫院、老年病醫院、城西醫院、邱勇醫院、蘭溪甘溪康福醫院、蘭溪聖康醫院、蘭溪醫院、蘭溪詹氏中醫骨科醫院、蘭溪康源醫院、蘭溪登聖骨康醫院、蘭溪惠利醫院、蘭溪中醫院、蘭溪愛榮中醫醫院、蘭溪華生醫院、各鄉鎮()
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憑本人醫保卡和身份證(18周歲以下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在醫療機構報銷窗口即時報出,未當場報出的,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不予報銷。
?10,市外定點醫院
金華及周邊縣市定點醫療機構:中心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廣福醫院、二院、金華眼科醫院、浙江衢化醫院(腫瘤治療中心)、浦江縣人民醫院、浦江縣中醫院、龍遊縣人民醫院、龍遊縣中醫院、建德市人民醫院、建德市中醫院。
浙江省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浙江省人民醫院、浙江省中醫院、浙江省腫瘤醫院、浙江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壹醫院、附屬第二醫院、兒童醫院、逸夫醫院、浙江同德醫院、杭州武警醫院。
特需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綜合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中山醫院(綜合醫院)、仁濟醫院(綜合醫院)附屬瑞金醫院(綜合醫院)、上海兒童醫學中心附屬新華醫院、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綜合醫院)。
?在市外醫院住院報銷時,您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醫保卡或社保卡復印件;
(2)身份證(18周歲以下攜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3)醫療證明(住院發票、費用清單、病歷或出院小結)。如果是外傷患者,還需要提供初次門診記錄(原件)和首次病程記錄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使用白蛋白的患者,5天內提供血漿蛋白檢查報告,惡性腫瘤放化療提供血常規化驗單。
(4)本人在蘭溪農村合作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存折復印件。
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城鄉居民醫保辦,專職代理人到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辦理報銷手續後,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通過銀行將報銷款發放到參保患者提供的個人結算存折賬戶。
?11,住院報銷標準
住院起付線
住院報銷比例
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
八百
75%
市內其他醫院
名流
75%
內城鎮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名流
85%
市外指定醫院
1200
50%
市外非定點醫院
1200
25%
?年度內每人最高報銷額度
?基本保障型1.5萬元,大額保障型20萬元。
●對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的創傷性疾病,取消個人先付20%政策,將其可報告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藥品目錄參照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執行。甲類藥品使用全額納入報銷,乙類藥品個人負責15%後納入報銷。
?備註:
(1)在校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學生報銷標準按蘭政辦[20xx]126號文件執行,即0-300元報銷30%;300元以上-2萬元報銷80%;2萬元以上報銷85%。學生在市外醫院的報銷比例按市內住院標準執行;在全市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比例上浮5%。年內住院報銷最高上限線為654.38+0.5萬元。
(2)肺結核病人在市外住院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3)個人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分期支付。十類特殊疾病患者因同壹疾病多次住院,醫療費用可累計計算。
?12,特殊疾病範圍及報銷待遇
(1)特殊疾病門診:惡性腫瘤最高支付限額為7000元/人。年,腦血管意外、肝硬化腹水、高血壓ⅱ型(合並心、腦、腎並發癥之壹)、糖尿病(合並心、腎、眼並發癥之壹)、結核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癥)、系統性紅斑狼瘡(合並心、肺、腎、肝、神經系統並發癥之壹)、重癥肌無力、艾滋病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年份;
(2)專病門診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的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療等三類治療,當年特殊疾病門診視為住院費用,這三類治療的醫院必須是二甲以上醫院。
(3)特殊疾病認定審批時間為每季度末,除惡性腫瘤(白血病、血液病)、尿毒癥特殊疾病門診自受理之日起開始享受外,其他特殊疾病門診經審批後開始享受。
?13,特殊疾病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市醫院專家組鑒定。其中,肺結核病人由市結核病防治機構專家鑒定,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癥)由金華市第二醫院專家鑒定。符合條件的,提交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發放《蘭溪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特殊疾病病歷卡》。
?14,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醫療保險相關治療規定
已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的0-14周歲(含14周歲)兒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其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蘭溪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政策執行。此外,參保兒童因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也可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
?15,重疾商業補充保險報銷待遇
在壹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在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內住院發生的費用(不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和按浙江省人社廳規定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的特殊藥品費用,個人自付超過2萬元起付線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助。實際支付比例為:基本保險50%,最高報銷限額654.38+萬元;在校生和大額保障型為60%,最高報銷限額為654.38+0.5萬元。
?16,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卡的使用、保管和辦理
患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門診時,憑本人身份證和醫保卡刷卡住院。
壹人壹張社會保障卡,妥善保管,避免刮傷條碼,損壞條碼。如果損壞或丟失,可以到發卡行總行申請補卡。不得將卡轉借他人,否則取消當年報銷資格。
?17,非報銷範圍
(1)年內已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人員醫療費用;
(2)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所有家庭成員(不含參保學生)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因冒名頂替等欺詐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
(4)各種糾紛、鬥毆、吸毒、自殺、酗酒、性病、故意自傷;
(五)家庭病床、整形外科、非功能性骨科手術及器械、計劃生育四項手術、男女不育癥治療費(生殖系統疾病或其他系統性疾病引起的除外)、體外受精、人工授精費用、避孕藥品及器械費用;
(6)醫療費、專家會診費、救護車費、陪護費、定床費、空調費、餐費、護理費、非醫療性個人服務及其他項目、中藥煎藥費、住院期間雜費;
(七)裝配假眼、假發、假肢、假牙的費用,助聽器、按摩器、磁療用品等保健輔助治療的費用;
(8)各種醫療咨詢費、健康預測費、戒煙、戒毒、食療門診和住院費用、各種醫療事故鑒定、司法鑒定、勞動鑒定等費用;
(9)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公傷)及其他賠償責任應支付的醫療費用;
(10)各種預防保健診療項目(如各種疫苗、接種、疾病調查、隨訪等。);
(11)出國或到達港澳臺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12)住院床位超出部分按每日40元標準結算;
(13)自購藥品及其他按規定不允許報銷的醫療費用。
?18,蘭溪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支付項目部分費用。
(1)診療項目目錄參照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執行。使用A類物品發生的費用全額報銷,使用部分B類物品發生的費用在個人自理後報銷。(二)使用符合醫療服務目錄“適用項目”和“備註”欄要求的醫用材料,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
(1) CQ醫用材料費用單筆累計最高限額為30000元,CG醫用材料費用單筆累計最高限額為20000元。以上物資進口(合資)的,個人先自理40%,再按規定報銷;國內的,先由個人自理10%,然後按規定報銷。
②CL醫用材料單價在200元以上的,進口(合資)材料個人先報銷40%,國產材料個人先報銷65,438+00%,再按規定報銷。納入報銷的材料累計最高限額為40000元。
③CX醫用材料中血液、血漿費用按乙類藥品報銷。
上述醫用材料未標明進口(合資)或國產的,按進口(合資)醫用材料處理。
?19.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暫停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報銷3-6個月,並追繳違法所得。情節嚴重且拒不改正的,無限期凍結其賬戶,直至取消其今後參保資格;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將城鄉居民醫保卡轉借他人就醫、報銷。
2、弄虛作假,騙取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基金報銷的。
3、符合出院條件,醫療機構出具出院通知書仍拒不出院的。
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卡丟失未及時掛失或因保管不當,造成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20、學生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內容和標準:
①意外傷害門診醫療保險。最高賠償金額6000元,賠付金額的90%。
②疾病身故保險。賠償金額為5萬元。
③意外傷害身故保險。賠償金額為100000元。
④意外傷害和傷殘保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及保險賠付比例表》中所列的傷殘比例進行賠付,最高賠付金額為5萬元。
?報銷手續:學生發生意外後,憑病歷本、門診醫療費用發票等有效憑證,經所在學校簽字後,到投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