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號)
《中央定價目錄》已經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價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9號)同時廢止。
主任 何立峰
2020年3月13日
中央定價目錄
序號項目定價內容定價部門備註1輸配電省及省以上電網輸配電價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 2油氣管道運輸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道運輸價格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企業內部自用管道除外3基礎交通運輸鐵路運輸服務中央管理企業全資及控股鐵路普通旅客列車硬座、硬臥票價率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範圍不包括動車組列車、社會資本投資控股新建鐵路客運專線中央管理企業全資及控股鐵路大宗貨物、行李運價率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範圍為整車運輸的煤、石油、糧食、化肥等貨物和行李運價率。社會資本投資控股新建鐵路貨物運輸除外港口服務沿海、長江幹線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對外開放港口的壟斷服務收費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範圍為船舶進出港、靠離泊和港口安保等服務
序號項目定價內容定價部門備註3基礎交通運輸民航運輸服務不具備競爭條件的民航國內航線及國際航線國內段旅客票價率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頭等艙、公務艙除外民航保障服務壟斷環節收費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定價範圍為民用機場、軍民合用機場壟斷環節服務收費,民航飛行校驗服務收費,民航空管服務收費4重大水利工程供水中央直屬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供需雙方自願協商定價的除外5重要郵政服務信函寄遞資費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 郵政匯兌資費機要通信資費國家規定報刊發行資費單件重量不超過10千克的包裹寄遞資費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競爭性領域(含計泡包裹)除外
序號項目定價內容定價部門備註6重要專業服務商業銀行基礎服務收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銀行業監管機構(具體根據職責分工確定)定價範圍為轉賬匯款、現金匯款、票據等商業銀行基礎服務,銀行卡刷卡服務(收單服務費等競爭性環節除外)7特殊藥品及血液特殊藥品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價格國務院醫療保障部門 血液公民臨床用血的血站供應價格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
註:
1.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自動進入本目錄;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項目,自動退出本目錄。根據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等改革進展,定期修訂本目錄。
2.本目錄不包括地方定價項目,地方定價權限和適用範圍由地方定價目錄確定。列入本目錄的定價內容,包括具體價格、收費標準、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以及相關的定價機制、辦法、規則等。對涉及民生的價格和收費,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進行合理監管,保障困難群眾生活。
3.通過市場交易的電量價格,由市場形成。燃煤發電電價機制以及核電等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上網電價,暫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銷售電價暫按現行辦法管理,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居民、農業等優先購電電量的銷售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定價原則和總體水平,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價格水平。
4.海上氣、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液化天然氣、直供用戶用氣、儲氣設施購銷氣、交易平臺公開交易氣,2015年以後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以及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其他國產陸上管道天然氣和2014年底前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暫按現行價格機制管理,視天然氣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成品油價格暫按現行價格形成機制,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適時調整,將視體制改革進程全面放開由市場形成。電信網、互聯網網間結算價格按《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調整固定本地電話網營業區間結算標準的通知》(工信部電管函〔2009〕243號)等文件執行。
5.征信服務(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查詢服務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服務)收費暫按現行辦法管理,待相關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職能調整到位後,及時調整收費管理方式。國防運輸價格按《中華人民***和國國防交通法》有關規定執行。
6.社會資本投資控股新建鐵路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鐵路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928號)有關規定執行。
7.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審批屬於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繼續按現行辦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