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手卷卷煙的形成
中國人用紙包煙絲吸食的習俗由來已久,但將紙卷成圓柱形的煙絲吸食,是手工仿制卷煙的機理。清朝末年,這種仿手工卷煙出現在上海、廣東等沿海港口。光緒二十五年(1899 年),商人範善慶在上海創辦了手工卷煙作坊範慶記。這個作坊脫胎於刨旱煙的作坊,所用的煙葉是旱煙絲,卷煙紙裁成規定的大小,用壹個小木板插上壹根小木棍連接在帆布上作為卷煙機,操作時將卷煙紙放在帆布上,在紙上放壹些煙絲,推壹下木棍,就可以卷成香煙,然後將卷好的香煙按壹盒50支或100支出售,這種香煙沒有牌子。作坊裏的工人大多是婦女,最多的時候雇了50多人,日產香煙5萬多條。除了範慶記,上海還有幾家手工作坊,如徐兆記、成昌等。手工卷煙設備簡單,制造成本低,每盒百元,僅為英美煙卷成本的1/10左右。產品除在上海和江浙地區銷售外,還遠銷福建、廣東、廣西等地。
隨著卷煙的普及,手工卷煙的生產也從沿海城市發展到內地。
中華民國成立後,手工卷煙生產有了新的發展。最初主要集中在豫、魯、皖烤煙產區。當時,隨著英美煙草公司在河南、山東、安徽等地試種烤煙,這些地區的農民開始利用自產烤煙的殘余煙葉生產手工卷煙。
河南省烤煙種植面積大,原料資源豐富,為手卷煙生產的不斷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1917年,許昌人劉憲章用推管卷制紙煙。次年,他創辦了劉記卷煙作坊,雇傭工人20人,使用推管10支,是河南省較早的手工卷煙作坊。隨後,手工卷煙大量生產,其中1927年在許昌設立手工作坊360家,手工推管700余支,年產卷煙3萬箱(5萬支);1923年至1936年在鞏縣回郭鎮各村發展作坊80余家,日產卷煙4-8箱;1931年在鄭州設立作坊500余家,從業人員約2500人。此外平頂山、漯河地區也有。產品除銷往本省外,還運往西北。
山東省的手卷煙主要集中在濰坊和濟南。濰坊的手卷煙於1914年由該市居民莊兆福開辦作坊。起初,用手工推桿推煙,兩三年後,從青州齊魯鐵工廠造出了壹臺鐵制切煙機。從此,壹面卷煙,壹面切煙,生意興隆,很快發展到城北張家莊、濰坊壹帶手卷煙戶達到二三十戶。濟南最早的手卷煙作坊是華順成,成立於1931年9月,聘請了從河南學來的卷煙技師範海、侯瑞珍兩人,次年5月因生意蕭條而停業。此後,又有成安煙草公司和孟光中工場,***計26家。1935 年,登記證達 121 多張。所有卷煙均在城內銷售。
安徽省手工卷煙集中在鳳陽、蚌埠、蕪湖壹帶。上世紀20年代,鳳陽地區的貧苦百姓開始手工卷煙,使用木推子,壹次出4支,每天可卷2萬支左右。手搖卷煙機試制成功後,每小時可卷煙6420支。不久,蚌埠元昌又制造出手搖卷煙機,名噪壹時。早期的手卷煙作坊規模較大的有蕪湖公園路大中公司,1931年有職工92人。
手卷煙價格低廉,適合廣大低收入人群吸食。同時,除了渝魯皖地區外,廣西、廣東、福建、貴州、雲南等地手卷卷煙也形成了規模化生產。
手工卷煙的發展
卷煙工業的主體英美煙草公司、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等企業主要集中在上海、天津、青島等沿海地區。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這些地區淪陷,導致機制卷煙無法輸入內地,內地缺乏正常的卷煙供應。為此,手工卷煙應運而生並迅速發展。其主要發展區域在國民政府尚未淪陷的統治區,即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江西、湖南等地。這些地區本身就有煙草資源,壹方面由當地居民加工生產,另壹方面由外來難民開辦,形成了龐大的戰時工業。抗戰時期,手工卷煙的發展因地而異,大致有兩種情況。
第壹種情況,由於卷煙供應緊張,本省居民利用當地煙草資源,組織手工卷煙作坊,進行加工和銷售。
浙江 以漢陵烤煙和新昌、嵊縣、平陽曬煙為原料的手工卷煙發展迅速。杭州、紹興、臺州、麗水、金華、衢州等地紛紛設廠生產銷售。1940年6月,浙江省財政廳指示各區、縣執行國民政府頒發的《手工卷煙廠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商人和市民集資為雇工設廠,組織手工卷煙廠。全省手工卷煙廠戶達數百家。
廣東省手卷煙主要利用南雄煙草的便利,在曲江、南雄、藤縣、潮州、梅州等地辦起幾十家手卷煙廠。
福建的福州、林森、長樂、連江等縣都有傳統的手卷煙作坊,1937年後,漳州、龍巖、霞浦、古田等地也開始經營手卷煙。進入20世紀40年代手卷煙作坊遍布全省。據統計,從1934年到1949年,福建的手工卷煙廠發展到500家,生產的品牌有1000多個。
雲南 1944年,隨著烤煙種植面積的擴大,卷煙銷量增加。1944年,隨著烤煙種植面積的擴大,卷煙銷量增加,昆明地區相繼開辦了開羅、大寶光、略陽、井陘、天成等卷煙廠。1946年,手工卷煙由省城發展到昭通、玉溪等縣,戶數由幾戶發展到幾十戶。
第二種情況,由於淪陷區大批難民湧入,特別是安徽、河南、山東、浙江、江蘇等地的難民,原來在家鄉從事手工卷煙。到大後方後,他們借手工為生。最初生產的卷煙多為白紙包煙,沒有牌號,按市價出售,當時稱為 "難民煙"。國民政府頒布《手工卷煙廠管理暫行辦法》後,商人們開始組織難民辦起手工卷煙廠作坊,後來逐步走向正規。
貴州 大量難民和傷兵湧入貴州,很多難民都有手工制煙的手藝,他們利用貴州當地的烤煙制作卷煙。後來,這些難民在岑鞏縣、畢節縣、黃平縣、貴陽市等地開設作坊,形成了較大的手工卷煙規模。後來,當地人看到手工卷煙有利可圖,也開始加入這個行業,當時僅福泉、甕安、貴定、龍裏四個縣就有手工卷煙戶 100 多家。貴陽市也是手工卷煙生產的集中地,1941年,貴陽市有手工卷煙廠17家;1943年,增加到40家;1944年,增加到45家。
廣西難民帶來了手工卷煙技術和手搖卷煙機,使桂林、柳州、梧州等地的傳統手工卷煙業迅速發展起來。1938-1944 年,桂林新建卷煙廠 41 家,全市卷煙廠達到 66 家,擁有木制手搖卷煙機 267 臺,職工 699 人,年產卷煙 73084 支。在柳州,從 1938 年到 1941 年,手卷卷煙發展到 26 家,1944 年達到 40 多家。
1944年,桂林、柳州相繼淪陷,廣西各地手工卷煙廠紛紛遷往四川、貴州地區。
四川手工卷煙多集中在秀山、平凱、酉陽、黔江、萬縣等地,開設了數百家作坊。例如,1937 年萬縣只有 24 家手工卷煙作坊,1938 年有 52 家,1942 年有 222 家。這些手工卷煙作坊大多由安徽、江蘇、浙江等地的難民開辦,其中規模較大的是由安徽難民開辦的潛江縣王金雞卷煙廠。該廠有工人70人,有木制卷煙機20臺,日產卷煙3-4條。
江西 抗戰前,手卷卷煙很少見。抗戰爆發後,難民用外省煙葉卷制無證難民煙。手工卷煙作坊分布在景德鎮、撫州、新余、吉安、贛州壹帶,***計有400多家,其中撫州地區有300多家,尤以臨川、南城、南豐3縣最多,卷煙品牌達數百個。
湖南 抗日戰爭時期,手工卷煙主要集中在湘西的長沙、郴州、常德、婁底、邵陽壹帶,達數百家之多,多為難民所建。其中湘西最多,1943 年全區有 159 家。最大的手工卷煙廠是長沙華中煙草有限公司,工人多達1000人。
抗日戰爭時期,淪陷區的河南、安徽、山東等傳統手工卷煙工業基地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由於國民黨統治區卷煙供應不足,壹部分手工卷煙戶流亡到西南壹帶的大後方,在那裏建立了手工卷煙作坊;而留下的手工卷煙戶仍從事卷煙生意,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國營地區。河南省有手工卷煙戶數千家,手搖鐵機數百臺,從業人員兩萬多人,日卷卷煙三千多萬支。洛陽、許昌是手工卷煙戶集中的地區,許昌鞏縣回郭鎮有近千戶手工卷煙戶;洛陽城南潘寨的 "義和 "作坊更為有名,壹臺手搖鐵機每月可生產 70-90 箱卷煙。除本地供應外,產品主要銷往陜西、甘肅等地。安徽的手卷煙銷路更廣,尤其是在煙葉產區。1937年,阜陽開始生產手工卷煙,到1940年已有500多家工廠,零星卷煙數千條。全省比較有名的企業有壽縣長淮手工卷煙公司和阜陽宏達手工卷煙廠。山東的手工卷煙主要集中在濰坊。日占初期,手工卷煙發展很快,1940 年,手工卷煙由 20 多戶發展到 400 多戶。次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接管青島英美煙草公司,開辦日資青島華北煙草有限公司,統轄卷煙,手工卷煙靠邊站。此後,濰坊地區登記在冊的有150戶,實際營業的只有52戶。
抗日戰爭時期,各地手工卷煙發展不平衡。國營地區受戰爭影響,卷煙機制短缺,致使手工卷煙發展較快。1943年4月7日,國民政府財政部煙草專賣局對1942年國營地區各省手工卷煙廠的數量、產量作了統計,具體見表1:
表1:1942年各省手工紙煙工廠及產量表
(資料來源:據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煙草專賣局III-1811案卷)
從以上國民政府的官方統計來看,與各省的實際情況還有很大差距。
抗日戰爭勝利後,交通恢復,卷煙市場逐漸恢復,但各地情況不盡相同。起初,由於國內卷煙廠被戰火摧毀,美國卷煙大量湧入,沿海地區卷煙供應較為緊張。手工卷煙市場狹窄,消費者僅限於城市下層市民和農民。手工卷煙業陷入低谷,1946 年 8 月 29 日《經濟周刊》刊登了張亦斌的文章《挽救目前的中國卷煙業》,文中寫道:"廣州抗戰勝利後,大大小小的卷煙廠有 69 家,現在由於走私貨的大量湧入,卷煙廠已率先倒閉,69 家卷煙廠中,還活著的只有 10 家左右!由於走私貨物的大量湧入,煙草廠現在已率先倒閉。在 ......在潮汕、梅州壹帶,原有的 50 多家煙廠大部分已經倒閉,當地的煙廠只剩下 10 多家,銷路大受打擊。他們只賣給下層社會或農村地區。曲江煙廠也倒閉了,剩下的十幾家也是前途渺茫"。在內陸地區,由於沿海卷煙和外國卷煙的逐步進入,當地煙價上漲,卷煙銷量銳減。壹些難民開辦的卷煙廠紛紛倒閉回鄉,城市裏的手工卷煙廠或自行解散,或遷入縣城繼續生產。例如,盛極壹時的湖南湘西手工卷煙開始衰落,只有少數老板繼續經營;貴州省貴陽市大量手工卷煙外遷,使相對閉塞的銅仁縣手工卷煙業得到了發展。
經過壹段時間的發展,烤煙、曬煙原料采購和卷煙產品銷售渠道恢復暢通,手工卷煙開始復蘇。1946 年,廣西柳州卷煙廠增加到 30 多家,宜山有 4 家。浙江省開始產銷大小卷煙的廠家100家,半機械化、手工卷煙廠集中在寧波、溫州、臺州、衢州、麗水等地,每廠有木機5至6架,雇工5至6人,月產卷煙5萬支。山東手工卷煙又在濰坊、益都、淮安、昌邑、壽光等地興盛起來,僅濰坊城關就有 500 多戶。但好景不長。隨著英美煙草公司、南洋兄弟煙草公司和各國首都煙草公司的復工和煙廠的建立,手工卷煙再次受到影響。浙江寧波、溫州、衢州、臺州等地的大部分手工卷煙廠停產;紹興、麗水等地的手工卷煙廠全部停產或倒閉;金華、蘭溪等縣新開辦的 24 家手工卷煙廠有 19 家停產。其中,開業時間最長的達 14 個月,最短的僅 2 個月。在貴州省貴陽市,1948年還有6家手工卷煙廠,但到1949年已經沒有手工卷煙廠了。
這壹時期,解放區的手工卷煙發展迅速。當時,內戰爆發,交通閉塞。壹方面,解放區面臨著國民政府的經濟封鎖;另壹方面,解放區也對美國香煙和國家控制區生產的香煙實行禁運。為了實現生產自救,晉察冀、晉冀魯豫和陜甘寧解放區境內開辦了數百家卷煙廠。據 1948 年 10 月 4 日《石家莊日報》報道:"解放前,[石家莊]沒有壹家私營卷煙廠,當時流行的是'咖啡'、'美士靈'等頑固派美國香煙,解放後禁止進口頑固派美國貨。解放後頑固美貨流入國內,手卷煙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到9月份,全市手卷煙廠有103家,煙箱300個左右,男女工人600多人,每天壹箱卷煙10條左右,每月***出卷煙89944條(每條10箱,每箱20支)。"
三、手工卷煙的消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成立後,國民經濟處於調整恢復階段,加之城鄉交流困難,人民群眾購買力相對較低,而手工卷煙成本低、稅賦低(當時手工卷煙稅賦低於同檔次機制紙煙30%左右)。機制煙的銷售受到影響,手工卷煙形成了壹定的市場。貴州省有手工卷煙戶600多戶,從業人員
3000多人,月產量最低500至1000箱,在當地銷售量很大。江蘇南京手卷煙戶集中,1948年冬達到1萬戶。建國後發展迅速,產量已超過機制煙。當時,南京合法登記的手工卷煙戶有488戶,申請登記54戶,臨時登記50戶,共計597戶。
登記木機1290臺,工人2685人。安徽各地手工卷煙規模都很大,據滁縣專區1950年上半年統計有手工卷煙戶5000多戶。河南1949年初登記在冊的手卷煙戶有1476戶,年產量約1.7萬箱。
據1950年6月糧食工業部召開的第壹次全國卷煙工業會議各地代表的不完全統計,全國有手卷煙戶15279戶,月產量13314箱。各地具體分布情況見表2:
表2:1950年6月全國手卷煙戶統計表
(資料來源:輕工業部,1950年6月第壹次全國手卷煙戶統計表:輕工業部第壹次全國卷煙工業會議文件稿)
由於手卷煙的大量存在,不利於卷煙工業的發展,影響國家稅收。各地人民政府對手工卷煙進行了規範化管理。在天津,有300多戶手工卷煙戶,為了不阻礙機制煙的發展,由工商局負責清理,使其全部轉產。貴州省首先停止了新的手工卷煙作坊的登記註冊,然後將已經分散的手工卷煙廠(戶)集中起來生產卷煙,再組織起來聯合經營。經過整頓,手工卷煙戶逐漸減少。東北實行煙草專賣,明確取消手卷煙。
1950-1951年,農村進行土地改革,農民分得土地,手工卷煙逐漸減少。1950年5月,政務院、財政部頒布《專賣事業條例》,規定對卷煙紙、鋁紙等原料實行專賣,進壹步限制了手工卷煙的發展。同年7月,糧食工業部發布《手工卷煙暫行辦法(草案)》。1956年,完成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所有手工卷煙作坊和卷煙個體戶壹律合營或取締。
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條例(草案)》實施,國家開放了部分自由市場,允許社隊興辦集體副業和社員個人家庭副業,壹些老區手工卷煙廠、商店、社隊又蓬勃發展起來、從農村集鎮逐漸向中小城市蔓延,手工卷煙工具制造和代客加工煙葉逐漸增多,經營手工卷煙的人員包括下放職工、居民、商販、小販和其他非從業人員。經營手工卷煙的有下放職工、居民、商販、未升學的學生、個體打工者等。手工卷煙生產所需的煙葉大多來自集市,也有商販送貨上門;所需的紙張、包裝紙大多是從卷煙廠、造紙廠、印刷廠偷來的,也有通過關系偷來的。手工卷煙不僅質量低劣,而且對人們的健康有害。為此,壹些手卷煙比較猖獗的地區,政府已明令禁止。1963年8月16日,中央商業部、財政部、輕工業部、商業部、商業總會聯合發出《關於嚴禁和禁止生產、銷售手卷煙的通知》,重申卷煙只能由輕工業部所屬卷煙廠生產,禁止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機制煙或手卷煙。對正在生產的,壹律嚴格取締,沒收卷煙材料,銷毀生產工具。
"文革 "期間,卷煙生產、銷售等管理工作受到嚴重破壞,手工卷煙悄然興起。1978年以後,由於機制煙產量下降,市場供應不足,手工卷煙趁機擡頭。特別是在安徽、河南等地,傳統自給自足的手工卷煙戶,形成了壹批非法卷煙生產群體。起初,手工卷煙多為無商標的自包裝卷煙,後來演變為仿冒國營卷煙廠的名牌卷煙。
1982年,河南省平頂山、開封、許昌等許多地區都出現了生產假煙的現象。
1982年,河南省平頂山、開封、許昌等許多地區都從事假煙生產。泌陽縣張華鄉26個大隊從事手卷煙生產的有24個大隊,梅灣大隊270戶從事手卷煙生產的達231戶,壹些基層鄉、村甚至成為生產假煙的 "專業鄉"、"專業村"。生產手段由手工向半機械化、機械化發展。假冒卷煙都是 "中華"、"紅塔山"、"牡丹 "等名牌產品。這些手工制作的假煙在許多地方建立了銷售網絡。生產壹直持續到 20 世紀 90 年代。
1983年9月23日,國務院發布了《煙草專賣條例》。1984年1月6日,國務院同意將輕工業部煙草專賣局改為國家煙草專賣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壹套機構。於是,各地煙草專賣局在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門的配合下,開始了聯合打擊行動。1986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工商局、物價局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卷煙市場管理的通知》,堅決取締手工卷煙。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國煙草專賣法》,使煙草專賣納入法制軌道。
1993年,國務院發出《關於進壹步加強專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隨著煙草專賣的加強,手工卷煙逐漸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