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部門應當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範》的要求。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並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並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並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藥品的驗收,指導並監督藥品采購、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協助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承擔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部門履行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