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行政許可監管方式主要有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行政許可的終止、變更,行政許可的註銷、吊銷、撤銷、收回等,其中導致藥品行政許可失效的主要是註銷、吊銷、撤銷、收回等方式。
註銷註銷是指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企業的申請,作出準予企業解散的登記決定的行政行為。
註銷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壹方式。比如,經過註銷登記的公司,法人資格就此終結,員工全部遣散,債權債務關系全面清理完畢,公司至此消失。
撤銷撤銷是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作出的撤銷行政行為的決定。
通俗壹點講,撤銷就是對已經完成的登記行為的否定,或者說是壹種糾錯行為,錯誤的登記喪失法律效力。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記條件,但通過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記,比如登記人員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等等,因此登記機關通過撤銷來糾正這個登記錯誤。
吊銷吊銷是指企業違反了行政管理法規,被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壹種行政處罰。這是行政機關對企業實施的最嚴厲的行政處罰。
吊銷後公司的經營資格喪失,也是公司退出市場的壹種方式,但和註銷相比,吊銷不是壹種合法的退出市場的方式,而是因為違法行為導致的處罰。
收回收回GMP證書是指證書予以收回,由涉及企業進行整改。待企業整改完畢,報請相關部門復查,復查通過後,GMP證書重新發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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