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提供香港邀請人姓名、單位英文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2、邀請函電、赴港目的、在港逗留期限;
3、填寫卡片,提供申請人漢語拼音姓名、標準電碼、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號碼。根據申請人的情況,可簽發以下簽證:
1)有效期為半年的單次入境簽證或有效期為半年的多次入境簽證,每次停留時間(1-2 周或 1 個月);
2)抵達後有效期為壹年的多次入境簽證;
3)有效期為三個月的單次或兩次入境簽證,每次停留時間為七天;
4) 有效期為壹次或兩次途經香港的簽證;
5) 有效期為壹次或兩次途經香港,每次為期七天的簽證;
6) 有效期為壹次或兩次途經香港的簽證。壹次或兩次有效期為三個月的香港通行證,每次有效期為七天;4)根據申請時間辦理臨時訪港簽證。
【中國內地公民參加港澳遊(港澳遊)】
赴港探親遊是到香港探親,稱為香港遊,俗稱 "香港遊"。到澳門探親遊是到澳門地區探親,稱為澳門遊,俗稱 "quot;澳門遊"。到香港探親遊和到澳門探親遊,通常稱為 "港澳遊"。
受中國旅行社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國旅行社負責組織赴香港、澳門旅遊團。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總社分別受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總社委托,負責赴香港、澳門旅遊團的接待服務工作。
(1)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到中國旅行社填寫參加香港旅遊團申請表或參加澳門旅遊團申請表,並交納有關費用。
2)提交申請表時,申請人還須提交壹張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3)申請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單位應在申請表的有關欄目內對申請人的赴港澳旅遊申請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送交承辦的中國旅行社。申請人為農民或街道居民的,由縣(市)公安局或市公安局在本單位意見欄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4)旅社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審批。如獲批準,公安機關將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並將證件寄給組團旅行社。旅行團往來港澳通行證》共 8 頁,藍色封面,是旅行團專用證件。如果獲批,將標註為 "壹次性往來港澳通行證",壹次性使用有效,簽證有效期將根據旅行團在港澳地區出發和入境的起止日期簽發。持證人出境前遺失旅行證件的,由當地中國旅行社出具證明,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核屬實後補發;持證人出境後遺失旅行證件的,由港澳地區中國旅行社出具證明,入境口岸邊檢站憑證明準予入境。
(5)承辦中國旅行社在公安機關批準並向申請人簽發通行證後,根據總社的計劃和申請人的要求組織旅遊團,並由承辦中國旅行社及時向申請人發出出團通知,說明申請人所屬旅遊團的團號、出發日期、集中時間和地點等情況。
參加港澳遊應註意以下事項:
(1)旅行團以團隊形式組織,團員必須遵守香港入境事務處批準的在港旅行期限,集體返回內地,不得逾期逗留。團隊旅遊期間,團員須遵守統壹安排,不得擅自離團。
(2)自由活動期間,可自行安排探親訪友。
【中國內地公民赴香港、澳門探親】
香港、澳門是兩個特殊地區,地狹人稠,但中國內地申請赴香港、澳門定居、探親的人很多,如果獲得批準,勢必導致香港、澳門人口劇增,造成人口膨脹,影響其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因此,為了維護香港、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中國政府對內地公民赴香港、澳門旅遊實行限額審批的原則,即每年實行2萬-3萬人的限額限制。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入香港、澳門地區管理暫行辦法》,赴港澳短期旅遊的條件如下:
1.在香港、澳門定居的近親屬,因故需要前往香港、澳門探親的,可以申請赴香港、澳門探親。
申請人應當向受理機關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香港、澳門近親屬來函。壹般情況下,函件中應寫明申請人應邀或同意赴香港、澳門探親;
(2)近親屬在香港、澳門定居的證明(如香港、澳門身份證等);申請人與香港、澳門親屬的親屬關系證明(如公證書、結婚證等);港澳親屬近期來信。
2.歸僑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和僑眷因故不能回內地探親而需赴港探親的,可申請赴港探親。申請者應提交海外親屬抵港的確切證明。即提供境外親屬來港會見的信函、電報,以及境外親屬來港的 "入境許可證"。必要時,還應提交外籍親屬居住國的身份證明、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等。
3、因處理財產需要赴香港、澳門的,可以申請短期赴香港、澳門處理財產。申請人應當向受理機關提交財產狀況、財產所有權或者財產合法繼承權等證明材料。
4、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短期赴港澳的,也可以申請短期赴港澳。申請人應向受理機構提交相應材料。短期赴港澳探親的時間間隔,壹般為幾年,壹年去不了幾次。目前,中國各地的尺度並不完全壹致。
長期受雇於香港私營機構的旅居國外的中國內地公民,其配偶、子女在香港工作期間從內地赴港探親,需提交有關證明和證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依法受理和批準其赴港探親申請。
對於派往港澳工作的內地直系親屬中的中國幹部,申請短期赴港澳探親的,國務院港澳辦因派往港澳工作的幹部每年可以回內地探親,內地親屬赴港探親的申請不予辦理。
對獲準短期赴港探親的申請人,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在簽註頁上加蓋 "壹次性往來港澳簽註 "章。這是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允許持證人壹次性往來香港的通行證。持證人往來香港,應當在簽註章上註明離境、入境、在羅湖入境的有效時間,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政府入境事務處在通行證簽註頁上註明逗留期限。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的簽註,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理由,有效期為壹至三個月。香港入境事務處在羅湖簽發的入境許可證上註明的逗留期限壹般為壹至三個月,或比簽註的有效期少幾天。
持雙程證赴港、在羅湖入境處居住的人員在入境證簽註章上註明的逗留期限內,不予辦理延期申請,期限屆滿必須離境。內地公民赴港探親,在逗留期間不得從事探親資格以外的任何活動,不得從事任何職業,不得就讀任何學校。有些赴港探親的人偷偷打工,這是違法的。
[香港海關]
---- 入境
香港海關對藥品的進口和旅客行李的檢查非常嚴格。本地及外幣入境則不受限制。
許多進口到香港的貨物和商品都是免稅的,只有少數物品需要繳納關稅。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帶指定數量的應課稅品自用。
旅客必須向海關申報的應課稅物品主要是酒、煙草、香煙、雪茄和化妝品。
香港對毒品、某些藥用物品、武器和彈藥、煙花、爆竹、紡織品、動植物、肉類和家禽的進口有法律管制,只有在取得有關當局的許可證後才能進口。
--出境
本國貨幣出境不受限制。對出境行李的檢查非常嚴格。
以下出境旅客可選擇 "綠色通道 "通關,但需在入關時向海關出示本人證件和經海關簽章的《旅客行李申報單》或其他申報材料。
(1)持中國有關部門簽發的外交、禮遇簽證護照的外國人;
(2)海關免予查驗的人員;
(3)其他無須選擇 "紅色通道 "通關的人員。
出境旅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必須選擇 "紅色通道 "通關,並按照規定主動向海關申報行李物品:
(1)攜帶文物、物品、物品樣品以及其他需要辦理出境驗放手續的物品的;
(2)攜帶外幣、金銀及其制品出境,但未取得相關出境許可或者攜帶外幣、金銀及其制品超出原定數量的;
(3)攜帶超出海關規定的限量、價值或者其他限制規定的物品出境的。
不了解海關規定或不知道如何選擇通道的旅客,應選擇 "紅色通道 "通關。不按照海關規定選擇通道的,屬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不作為申報行為,海關將依法予以處理。
【申請赴港簽證須知】
赴港簽證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也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申請。申請人應註意以下事項:
壹.需提交的文件1.有效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2.用中文或英文填寫的申請表復印件壹份,簽名字跡要清晰。
3.壹張兩英寸正面免冠近照。
4、如有必要,須提交其他相關資料。
二、辦理時限
1、三個工作日(七十二小時),緊急情況為壹至二個工作日。
2、遇節假日順延。
註:須經香港入境事務處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