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32名腫瘤科職業接觸化療藥物護士進行了防護幹預研究,並與幹預前調查組的48名護理人員進行了效果對照。結果幹預後職業接觸抗腫瘤藥物的護士白細胞減少、脫發、月經異常等臨床副反應發生率下降了56.6%。結論職業接觸化療藥物的護士防護,必須建立和使用有效的防護設備及措施,實施教育與行為幹預為主的防護原則,嚴格執行衛生防護制度,才能有效的控制護士職業接觸化療藥物對健康造成的損害。
壹份最新研究報告表明,經常接觸腫瘤病化療藥物的護士受孕時間可能會比正常的要長,而且胎兒早產的幾率也較高。
面對化療藥護士如何自護
抗腫瘤藥能冶癌,同時也在治療過程中對操作者及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國外研究證實,管理及使用抗腫瘤藥物的人員可能通過皮膚直接接觸、吸入或吞食(在病房吃飯),受到低劑量藥物的影響,可導致誘變性、染色體畸變,具有致癌、致畸及臟器損害等潛在的危險。目前我國對抗腫瘤化療藥物缺乏規範的管理,配制化療藥的防護設備較少,操作人員缺少必要的防護用具以及存在對抗腫瘤藥物廢棄物管理不善等壹系列問題,正對醫院環境及護士的健康構成威脅。下面介紹壹些護理工作者在接觸化療藥時應掌握的防護知識。
壹、環境
1.抗腫瘤藥物的配制工作只能,由接受過專門訓練的護理人員進行。
2.有條件的醫院,抗腫瘤藥物的配備應在專門的配藥室、層流操作臺上進行,沒有條件的醫院,抗癌藥物配藥室應設在人流較少處,室內要安裝排風設備,保證空氣流通。
二、操作前
1.接觸抗癌藥的護士操作前要穿防護衣,戴壹次性口罩,防止由呼吸道吸入;戴壹次性帽子,戴乳膠手套,減少皮膚接觸,有條件的戴目鏡。 2.戴手套前及脫離手套之後應認真洗手。
三、操作時
1.打開粉劑安瓿時,應用無菌紗布包裹;溶解藥物時,溶酶應沿安瓿壁緩慢註入瓶底,待藥粉浸透後再攪動。
2.使用針腔較大的針頭抽取藥液,所抽藥液不宜超過註射器容量的3/4,防止藥液外溢。
3.如果藥液不慎濺入眼內或皮膚上,應立即用生理鹽水反復沖洗。撒在桌面或地面的藥液,應及時用紗布吸附並用清水沖洗。
4.操作時應確保空針及輸液管接頭處銜接緊密,以免藥液外漏。
5.用註射器抽吸藥液後排空氣時,用壹片無菌酒精棉片放在針頭周圍,以免藥液外流汙染。
四、操作後
1.藥液輸完後拔針時應戴橡膠手套。
2。接觸化療藥物的用具、汙物應放人專用袋內集中封閉處理,化療廢棄物應放在帶蓋的容器中,並註明標記。
3.護土處理化療病人的尿液、糞便、嘔吐物或分泌物時必須戴手套。
五、凡有化療物的醫療單位,壹定要堅持化療的防護原則
1.工作人員盡量減少對化療藥不必要的接觸。
2.盡量減少化療藥對環境的汙染。
3.切實加強對接觸抗癌藥護士的工作科學規範化管理,除加強接觸抗癌藥護士的自我防護知識的教育,進行專職培訓,實行常規性防護知識考核外,還要制定護士接觸抗癌藥操作規程、安全防護措施。 腫瘤專科護理在防治腫瘤中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要有比較健全的防護措施,化療藥對護士身體的損傷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