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孕婦體內的各個系統都會發生壹系列的變化:輸尿管容易發生扭曲;輸尿管蠕動減弱;增大的子宮壓迫輸尿管,容易出現腎積水。並引起腎盂腎炎。
懷孕期間壹旦得了腎盂腎炎,壹定要用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當然,妳要警惕對孕婦和胎兒有害的藥物。理想的藥物要求安全有效。但有些藥物對孕婦有益,可能對胎兒有害。為了緊急治療孕婦,還是要用,可以采用更小的有效劑量和更短的有效療程。對此,患者必須全力配合醫生,相互理解。
服藥前必須做尿細菌培養、菌落計數和藥敏試驗。
請註意:
氨基糖苷類常用的慶大黴素和卡那黴素可損傷胎兒的聽覺神經,引起先天性耳聾,故不宜使用。
孕16周前使用復方磺胺甲惡唑可能致畸;分娩前2周使用可引起新生兒“核黃疸”。所以只適合懷孕中期。
不應使用呋喃坦丁,這可能會導致個人溶血性貧血。
對青黴素不過敏的患者可以安全使用氨芐青黴素。
可以用頭孢菌素。第壹代頭孢菌素(如頭孢拉定)療效差;第二代頭孢菌素對尿路感染有較好的療效,但對青黴素過敏者應禁用。
目前喹諾酮類藥物中使用的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有諾氟沙星、氟嗪酸、環丙沙星等。氟嗪酸口服方便,對尿路感染有較好的療效。
如果諾氟沙星劑量合適,短期使用是安全的。
孕婦要配合好醫生,不能亂用藥,也不能“硬”不用藥,才能順利度過孕期,母子平安。哮喘孕婦的藥物治療
孕婦哮喘用藥是哮喘治療中的壹個特例。
希望哮喘得到很好的控制,讓母嬰順利度過孕期和分娩期,也要求預見和避免藥物可能給胎兒帶來的傷害。因此,哮喘藥物的選擇和應用對孕婦及其家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孕婦哮喘的病情復雜多變,有時甚至具有戲劇性,當涉及到每個患者時,往往很難準確預測。哮喘影響孕婦和胎兒。大約65,438+0/3的哮喘患者在懷孕期間病情惡化,尤其是在懷孕的第29至36周。但重度哮喘只要治療得當,不會對懷孕和分娩造成不良後果。相反,如果哮喘發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會給孕婦和胎兒帶來很大的傷害。大多數患者過於擔心孕期哮喘藥物對胎兒的危害,往往忽略了哮喘本身對孕婦和胎兒生長發育的不良影響。因此,孕期使用藥物控制哮喘是必要的。
哮喘孕婦最關心的是哮喘藥的致畸作用。其實導致胎兒畸形的關鍵時期是懷孕的第8 ~ 12周。之後用藥壹般不會造成嚴重的胎兒畸形,但可能會影響胎兒組織器官的功能。如間羥基沙丁胺醇、色甘酸、撲爾敏等。,這些藥物是安全的,可以常規使用。如沙丁胺醇、異丙托銨、氨茶堿等。,這些藥物不能排除其危害,但也不是不能用。但是,大劑量使用氨茶堿可能是有害的。小劑量或服用控釋劑不僅安全,而且由於避免了血藥濃度的過度波動,有助於減少哮喘的夜間發作,但由於刺激性大,不能作為霧化吸入制劑。口服或霧化吸入激素類藥物,如地塞米松、氫化可的松、潑尼松等,對妊娠期哮喘的治療效果較好,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目前認為是治療哮喘的首選藥物,但長期大劑量使用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很大。
去甲腎上腺素和鹽酸腎上腺素明顯有害,除非病情危重,否則不應使用這些藥物。抗代謝藥物和細胞毒藥物應該是絕對禁忌。此外,妊娠期哮喘患者應避免使用四環素、鏈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黴素、慶大黴素、環丙沙星、磺胺類等藥物,不宜使用滅活病毒疫苗,部分免疫治療也不適合妊娠期哮喘患者。
吸入藥物具有避免或降低藥物全身毒性的優點,是妊娠期哮喘用藥的理想選擇。輕度哮喘患者可分別吸入短效沙丁胺醇和間羥基沙丁胺醇;中度患者可加強吸入激素和色甘酸鈉霧化制劑;除大劑量激素吸入外,重癥患者還可使用長效沙丁胺醇霧化制劑。如果療效仍不理想,他們可連續口服大劑量激素潑尼松3 ~ 7天,然後逐漸改為吸入性激素。其次,適當劑量的黃體酮也有利於控制孕期哮喘癥狀。對於大部分妊娠期哮喘患者來說,在分娩期臨近的情況下,不再需要依靠藥物來控制發病。
除了醫生對藥物的選擇和應用外,孕婦和家屬有必要了解壹些關於哮喘的醫學知識,學習最基本的觀察方法,掌握哮喘霧化吸入制劑的操作要領,以及劑量、用藥間隔和療效判斷標準,這無疑有助於提高妊娠期哮喘患者的治療效果,增加孕婦和胎兒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