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違法行為是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還是刑事違法行為,主要看違法行為的主體是否違反行政法律規範、民事法律規定或者刑法。簡單來說,違法行為嚴重觸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屬於刑事犯罪;輕微違法行為,未達到刑事處罰標準,可以受到行政處罰(治安處罰),屬於行政違法行為;所謂民事侵權,只能說是侵犯他人民事權利,要求賠償或者承擔其他責任的行為。賣淫罪中規定的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不包括自慰、口交以及性交以外的其他行為。邊緣性行為可能構成治安處罰的違法行為。只要沒有大規模的專項行動,壹般不會被公安機關查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