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 -263,223-262),字叔夜。漢族,喬縣(今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人。曹魏是三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音樂家和文學家。清末民初,阮籍等竹林名士倡導玄學新風,主張“讓自然更有名”、“審貴卑明事”,成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嵇康是曹魏宗室的女婿。他曾經娶過曹操的曾孫女,在曹魏的中學當醫生,被世人稱為季中三。後來,他因得罪鐘會而被誣陷,39歲時被司馬昭處死。
嵇康留下了許多文學作品,不僅反映了時代的思想,也給後世文壇帶來了許多啟示。其次,他的人格魅力使他成為當時的名人,他的事跡和經歷對後世的風氣和價值取向影響很大。他集政治人物、文化人物、宗教人物等多重屬性於壹身,後世學者對他的解讀也趨於多元化。
嵇康信奉道教,註重養生。他曾寫過《養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