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級傷殘13個月工資,8級傷殘11個月工資,9級傷殘9個月工資,10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擴展數據:
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1,輕度癲癇;
2、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
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
4、開顱術後無功能障礙;
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
6.頸總動脈、頸內動脈因頸部外傷狹窄,經支架植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後無功能障礙;
7.符合中度毀容或者輕度毀容標準第二項的;
8、發際線邊緣疤痕禿頂或其他部位禿頂,需要戴假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