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確認是省內異地就醫還是跨省異地就醫,如果是前者不需要備案。
2、如果是跨省就醫,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在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備案審批表》進行備案登記。
3、備案審批通過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家醫療機構,期限壹般每年確定壹次,定點機構經社保單位審批後,備案完成。
長期備案人員:參保人員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選擇異地就醫結算方式:直接刷卡結算。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後將參保人上傳至異地就醫結算平臺。
因病轉外就醫:參保人員攜帶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選擇異地就醫結算方式:刷卡直接結算。選擇醫院。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後將參保人上傳至異地就醫結算平臺。
省內異地就醫無需申請備案,可直接在醫院結算。跨省異地醫保備案需攜帶備案登記表、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根據人社部規定,需要就醫地開具證明、蓋章的手續已全部取消,線下備案手續不再像以前那麽繁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