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壹般保障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發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如住院費用、住院前後的門診和急診醫療費用、門診手術醫療費用等。百萬醫療保險壹般包括住院、住院前後的門診和急診醫療費用以及門診手術醫療費用。
除了壹些特殊藥品和設備(如手術中使用的人工假體)可以報銷外,其他的都可以報銷。報銷金額各不相同。
醫保,即社會醫療保險,是對勞動者或城鄉居民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償的壹種社會福利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國家財政補貼,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患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壹定比例報銷,給予參保人員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產生的經濟風險。社會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未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非在校學生)、靈活就業人員、非從業人員、老年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小學生、大學生可在就學地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時間壹般為每年9月至12月,本人可自主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鎮)公共**** 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包括就業年齡段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社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自主決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也可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向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和險種核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等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