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考慮的因素有:
1、樣品的接收和預處理。
樣品送達實驗室時,應檢查樣品標記是否與樣品相符,樣品包裝狀況是否正常。送檢的樣品,壹般需保持在0~4℃的環境中,食品微生物學實驗室在收到樣品後,必須及時進行檢驗,以防止病原菌死亡或細菌數量增加。
2、儀器設備。
微生物實驗室的主要儀器及設備包括:無菌室、顯微鏡、菌落計數器、高壓滅菌器、幹熱滅菌器、離心機、蒸餾設備、培養箱、厭氧箱、水浴箱、冰箱、超凈工作臺、酶標儀、洗板機、PCR儀、電泳儀、凝膠成像系統等。
要求所有的儀器和設備均應按照生產廠家提供的方法和有關規定正確使用,操作人員應了解儀器工作原理並遵守操作規則。
3、檢驗培養基和試劑。
⑴培養基必須由專業廠家生產,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的質量標準,保存也應符合要求,防止潮解、結塊等,使用時盡量縮短開蓋時間,放在低溫幹燥的環境中保存。對於易受潮的品種啟用後宜放入幹燥器中保存。培養基的配制應嚴格按照國標規定的方法進行操作並做好原始記錄。
⑵檢驗試劑及藥品須在分析純級以上。在利用藥品、試劑配制標準溶液、染色液、緩沖液及其他試劑時應註意:按要求選取溶劑,用帶塞的試劑瓶盛裝,易分解的試劑宜用棕色瓶,揮發性的試劑瓶口應予密封。
實驗室內保存的試劑應定期進行清點,陳舊或損壞的試劑及時棄去,註意保存試劑的使用有效期以及最佳保存方式。
4、檢驗人員檢驗。
人員應執行上崗前培訓,並主動學習新技術,掌握國家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方法、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
擴展資料:
實驗室安全註意事項:
1、進入實驗室開始工作前應了解煤氣總閥門、水閥門及電閘所在處。離開實驗室時,壹定要將室內檢查壹遍,應將水、電、煤氣的開關關好,門窗鎖好。
2、使用煤氣燈時,應先將火柴點燃,壹手執火柴緊靠近燈口,壹手慢開煤氣門。不能先開煤氣門,後燃火柴。燈焰大小和火力強弱,應根據實驗的需要來調節。用火時,應做到火著人在,人走火滅。
3、使用電器設備(如烘箱、恒溫水浴、離心機、電爐等)時,嚴防觸電;絕不可用濕手或在眼睛旁視時開關電閘和電器開關。應該用試電筆檢查電器設備是否漏電,凡是漏電的儀器,壹律不能使用。
4、使用濃酸、濃堿,必須極為小心地操作,防止濺出。用移液管量取這些試劑時,必須使用橡皮球,絕對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濺在實驗臺上或地面,必須及時用濕抹布擦洗幹凈。如果觸及皮膚應立即治療。
5、使用可燃物,特別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屬鈉等)時,應特別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處。只有在遠離火源時,或將火焰熄滅後,才可大量傾倒易燃液體。低沸點的有機溶劑不準在火上直接加熱,只能在水浴上利用回流冷凝管加熱或蒸餾。
6、用油浴操作時,應小心加熱,不斷用溫度計測量,不要使溫度超過油的燃燒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