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履行 "三定 "方案規定的職責外,還負責以下工作:
1.依法開展全市企業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2.指導、監督各區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3.參與安全生產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5.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指導、監督各區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3、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除履行三定方案規定的職責外,還負責以下工作:
1、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組織、指導應急救援演練;
3、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編發《事故快報》;
4、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的管理和維護,通報企業隱患排查情況;
5、負責受理、督辦安全生產舉報;
6、負責第壹時間收集事故現場信息;
7、負責聯系省危險化學品魯中應急救援中心、非煤礦山魯中應急救援中心、"120 "急救中心和 "119 "消防中心;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淄博市應急生產救援指揮中心
名稱:淄博市應急生產救援指揮中心
住所:淄博市高新區魯泰路1號:高新區魯泰大道57號
宗旨和業務範圍: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職責:
1.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指導應急救援演練;
3.管理、維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向企業通報隱患;
4.受理、督辦安全生產舉報;
5.對危險源的重大管理進行監督。
法定代表人:張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