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醫療問題。
促進教育公平與質量提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壹體化,依據常住人口規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加強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在職培訓與待遇保障。
繼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減負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辦好特殊教育、繼續教育,規範民辦教育發展。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質量。改善職業教育辦學條件,完善產教融合辦學體制。
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分類建設壹流大學和壹流學科,加快培養理工農醫類專業緊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
高校招生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傾斜力度。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我國有2.9億在校學生,要堅持把教育這個關乎千家萬戶和中華民族未來的大事辦好。
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居民醫保和基本公***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推進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確保生產供應。強化藥品疫苗質量安全監管。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醫保基金監管。
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壹。堅持預防為主,深入推進健康中國行動。
逐步提高心腦血管病、癌癥等疾病防治服務保障水平,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絡,抓好公***衛生隊伍建設,提高重大疫情監測預警、流調溯源和應急處置能力。深化公立醫院改革。
規範醫療機構收費和服務,繼續幫扶因疫情遇困的醫療機構,補齊婦幼兒科、精神衛生、老年醫學等服務短板。支持中醫藥振興發展,推進中醫藥綜合改革。
著眼推動分級診療和優化就醫秩序,加快建設國家、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市縣延伸,提升基層防病治病能力,使群眾就近得到更好醫療服務。
加強社會保障和服務。穩步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繼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加快推進工傷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撫恤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優化城鄉養老服務供給,支持社會力量提供日間照料、助餐助潔、康復護理等服務,鼓勵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減輕家庭養育負擔。強化未成年人保護。提升殘疾預防和康復服務水平。加強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眾救助,努力做到應保盡保、應助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