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申請審批
1.異地就醫人員需先通過參保單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區縣醫保中心進行異地安置審批,在當地申領壹張《×××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外轉醫院)申報審批單》(即領取《醫療保險手冊》的部門),填寫好相關內容。
2.到異地醫院(妳所選的要去城市醫院的醫保辦公室)醫保部門蓋章。
3.把《×××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外轉醫院)申報審批單》返回到申請地經辦機構,等待批準。
4.異地審批期限為壹年(即辦理日期開始至次年的當天),壹年內不能變更;審批期限到期後,如異地安置人員仍需保留異地就醫,應重新審批。
異地選醫院
各地對異地就醫可以選幾家醫院的規定不壹樣,壹般是兩到三家。如果規定選兩家醫院,可以選壹家三級綜合醫院,再就近選壹家醫院;如果規定選三家醫院,可以在前兩家醫院的基礎上,再選壹家與自己疾病相關的專科醫院。
異地報銷
1.異地就醫的門診和住院報銷人員需出示費用的收據和清單,處方底方,明細表,醫保手冊,疾病診斷證明書(盡量詳細,以免因診斷不全而發生拒付)。同時要開具壹張就診醫院的等級證明,交用人單位(或社保所)匯總,報區、縣醫保中心審核結算。
2.異地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可以通過郵寄報銷單據、家人代報的辦法返回原所在城市報銷,報銷範圍和報銷標準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醫保待遇執行,報銷款可由家人代領或設立專用存折領取。
溫馨提示
1.不同城市的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不盡相同,需要異地就醫的人員對於具體的政策還需要咨詢當地的醫療保險管理部門。特別是各地醫保規定的報銷範圍不壹樣,來北京的異地就醫人員需要註意的是,在北京醫保範圍內可以報銷的,外地醫保不壹定能報銷。因此,異地就醫人員壹定要註意當地藥品及診療項目報銷範圍,以便在看病時提醒大夫調整所開藥品,減少個人負擔。
2.異地申請審批壹般需要壹個月左右的時間,因此需要異地就醫的人員應提前辦理申請,否則“斷檔期”醫藥費無處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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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參保人員怎樣在異地就醫
北京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基本上與上述情況壹致。北京市在2001年23號文第五條中規定,異地安置或長期派駐外地工作的參保人員,選擇個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時,應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外轉醫院)申報審批單》,異地安置人員可選擇壹家鄉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長期派駐外地人員可選擇當地壹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上述人員還可同時選擇本市壹家定點醫療機構。這條規定告訴我們,第壹,退休人員異地安置和在職人員長期駐外就醫都用此審批表。第二,異地就醫人員可以在北京市選壹家醫院,在外地選兩家醫院。
溫馨提示
1.北京市異地就醫者在選擇北京市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時,可以不選擇A類醫院或專科醫院,因為這兩類醫院不選擇也可以報銷。
2.北京市退休人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外探親期間突發疾病不能回京治療的,可在當地壹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按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3.此表壹表兩用,異地安置填寫“異地醫院”欄,外轉就醫填寫“外轉就醫”欄。
4.“人員類別”欄,填寫“在職、退休或離休”等。
5.此表由用人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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