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的流轉稅納稅人,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科技園區納稅人,均應申請代購發票(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並自行開具。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餐飲娛樂業除外),可在每個納稅年度內偶爾以少量營業收入申請代開發票:
1.首次申請領購發票,在領購發票資格審批期間,取得營業收入,急需開具發票的;
2.首次申請領購發票,在領購發票資格審批期間,取得營業收入,急需開具發票的;
3.首次申請領購發票,在領購發票資格審批期間,取得營業收入,急需開具發票的。雖已購領發票,但臨時取得經營收入超出發票使用範圍,需要開具發票的;
3、發票開具對象為已在稅園登記的納稅人。
3.使用稅控裝置的納稅人因故障不能開具發票的,在稅控裝置檢修期間,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4.被稅務機關暫時停止發售發票或者註銷發票開具資格的納稅人領購發票,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5.稅務機關對使用稅控裝置的納稅人,因故障不能開具發票的,在稅控裝置檢修期間,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6.稅務機關對使用稅控裝置的納稅人,因故障不能開具發票的,在稅控裝置檢修期間,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凡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暫定納稅人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凡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臨時取得的收入,需要開具發票。
暫停開戶和非正常企業未恢復正常前不予開具
二、開業方案
1、開業初審時經營者需攜帶開業項目的買賣合同(已繳納印花稅)和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
2、包括軟件開發的技術合同(或帶樣機的樣品),需經國稅確認;
3、初審通過後,請索取項目開業合同(已繳納印花稅)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初審通過後,請填寫《申請表》及稅款繳款書到開戶銀行繳納稅款,並攜帶以下發票復印件(提供的復印件均為A4紙,須加蓋單位公章,註明 "此復印件與原件壹致 "字樣,並簽署經辦人姓名):
(※1)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 (1)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2)經辦人合法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合法身份證件包括:
(1)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2)經辦人合法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經辦人合法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
(3)完稅憑證及復印件
稅款繳款書(第壹聯)
(4)書面憑證包括:繳款人出具的勞務或服務,或完稅憑證原件。書面憑證包括:支付方出具的經營項目、單價、勞務或勞務用量及發生原因的書面憑證,以及涉及需要提供勞務或勞務的協議或合同。
以上材料需簽字確認。特殊情況也可由雙方或上述材料的接收方提交。
三、代辦開業要求
1、申請開業的單位,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憑納稅憑證辦理開業手續。
2.申請代開的單位,應按《***稅務局代開發票申請表》
(以下簡稱《代開發票申請表》)規定的格式如實填寫。(中關村網站自行下載)(壹式兩份)
3.代開發票的稅務發票號碼不需要更改,也不需要上網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