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運輸或者裝在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中,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
1,危險品。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規則》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以及南航規定的旅客不得隨身攜帶和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危險品,包括
(1)爆炸物,如煙花、鞭炮、彈藥、裝有鋰電池或煙火物質的機密外交公文包、錢箱、錢袋等。;
(2)氣體,包括易燃和不易燃的無毒氣體和有毒氣體,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催淚氣體和胡椒噴霧;
(3)易燃液體,如酒精、油漆、橡膠水;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質和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鎂粉、白磷、黃磷等;
(5)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如漂白粉和過氧化氫;
(6)有毒物質和感染性物質,如生漆、有毒農藥、海洛因、病毒樣本等;
(七)放射性物質,如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化學試劑;
(8)腐蝕性物質,如酸、堿、濕電池、水銀等。
(9)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對環境有害的物質,如磁性物質、威脅性或刺激性物質、容易玷汙航空器的物品、生產廠家召回的存在安全缺陷的鋰電池等。
2.槍支,包括各種仿真玩具槍、槍打火機等攻擊性武器、彈藥、軍械、警用裝備(如電棍、電擊器等。)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和管制刀具,但用於狩獵和運動的槍支彈藥除外。
3.以鋰電池為動力的電動平衡車(指以鋰電池為動力的單輪或多輪移動輔助工具,包括但不限於獨輪車、電動滑板、風火輪、體感車、平衡車),包括拆下電池的電動平衡車。
4.有明顯異味的物品(如榴蓮)。
5.活動物,但另有規定的活動物、導盲犬、助聽犬除外。
6.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有關國家法律禁止在運輸過程中出境、入境或者過境的物品。
7.包裝、形狀、重量、體積或性質不適於運輸的物品。
擴展數據
限制行李的運輸
1,精密儀器、電器等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如果作為托運行李運輸,必須妥善包裝,此類物品的重量不應計入免費行李限額;
2.狩獵和運動用槍支彈藥不得作為非托運行李帶入客艙。槍支必須卸下、固定並妥善包裝。此類槍支彈藥的運輸應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的規定;
3.旅客旅行中需要的幹冰、酒精飲料、煙具、藥品或化妝品;
4.外交信封和機密文件;
5.管制刀具以外的鋒利鈍器,如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藝品刀、解剖刀、剪刀、鋼銼、鐵錐、斧子、短棍、錘子等。,應在托運行李中運輸;
6.符合要求的小動物和服務犬,不包括攻擊性犬種、短鼻貓和小型犬;
7.乘客出行時使用的折疊輪椅或電動輪椅;
8.旅客攜帶的液態物品;
9.精致的樂器等不適合在飛機貨艙內運輸的物品,不符合有關規定(重量和體積限制)的,應作為占座行李帶入機艙。此類物品需要單獨付費,由乘客自行保管;
10.不規則尺寸的行李(但不是特殊的無舵雪橇行李)。
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禁止行李運輸。
中國南方航空公司-限制行李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