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北京市醫保卡就醫時,只需要支付自付費部分費用,可以報銷的費用由醫療機構與醫保相關部門進行結算。
但如果急診沒有攜帶社保卡,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可以自行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然後等下壹次去醫院時,帶上單據和醫保卡在指定窗口進行報銷。
2、掛號時,需要向工作人員出示北京市醫保卡。
註意保留好醫院出具的收費票據。就診時,妳需要向工作人員出示北京醫保卡和醫療手冊。取藥繳費時,請將醫保卡和繳費單據壹起交給相關工作人員。
註意
在藥店購買物品時,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用醫保卡進行刷卡支付,當妳購買的物品屬於保健品、醫療器械、生活用品、化妝品這壹類時,只能通過現金支付,並且不得用醫保卡進行報銷。
北京醫保卡可以在藥店買藥。
只需要在結算時出具醫保卡即可。職工醫保壹般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具體如下:
壹、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1、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二、統籌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2、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
3、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
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壹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托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醫保資金管理部門應做好醫保政策宣傳,積極宣傳醫保賬戶的功能與意義,引導廣大參保群眾正確使用醫保卡,幫助老百姓樹立正確的理念,不可亂用“救命錢”。應加強零售藥品準入制度,規範醫保服務機構經營行為,發現經營過程中違反執業規範行為的應移送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建立誠信制度,對違背誠信的行為取消資格,甚至打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布,讓違規者不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