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訪問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官網,註冊賬戶並完成實名認證。
2. 個體戶使用自然人身份登錄,企業使用企業身份登錄。
3. 登錄後,在辦稅事項中選擇開具普通電子發票。
4. 點擊新增發票,根據要求填寫必要信息。
5. 選擇業務所在地的稅務局。
6. 輸入付款方信息,包括名稱、稅號和銀行信息。
7. 填寫收款人信息。
8. 在開票項目中選擇運輸項目,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9. 選擇運輸合同印花稅。
10. 確認電子發票上已包含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
電子發票的類型和應用場景:
1、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適用於大部分商品銷售和服務提供;
2、增值稅專用電子發票:主要用於大額交易,允許買方抵扣進項稅;
3、電子普通發票(非增值稅):適用於不涉及增值稅的其他類型收費;
4、電子定額發票:用於固定金額的收費服務,如停車費、門票等;
5、電子行程單:主要用於航空、鐵路等交通行業的客票開具。
綜上所述,江蘇電子發票的開票流程包括訪問官網註冊並實名認證,登錄選擇開具發票,填寫必要信息,選擇稅務局和填寫付款方及收款人信息,選擇運輸項目和印花稅,最後確認含稅控簽名和電子簽章的電子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
第十壹條
納稅人開具和收到發票應當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