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學品備案流程?
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情況備案服務指南
壹、適用範圍
涉及的內容: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情況;
適用對象: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購買單位。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或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壹條第二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四、受理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五、決定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壹)銷售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銷售後5日內備案;
(二)購買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在購買後5日內備案。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壹)銷售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銷售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二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購買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購買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壹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購買單位保管人員簽註接收情況;
(三)銷售、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銷售或購買單位提供銷售、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或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以及相關許可證或者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十、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現場申請、郵寄申請等方式;
聯系電話: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辦公地址: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十壹、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
十二、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現場辦結。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果
出具備案憑證。
十六、結果送達
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壹)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有依法獲得備案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予以辦理;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備案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凡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相關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買化學危險品怎麽到公安局備案啊?
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和市公安局有關行政許可公示內容規定,購買化學危險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辦證窗口辦理《劇毒物品準購證》,並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請單位的介紹信及劇毒化學品準購證申請表。
2、申請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4、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明。
5、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明、安全評價報告。
6、消防部門的驗收證明。
7、劇毒化學品儲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貨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9、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責任擔保書。
10、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表。
11、從業單位劇毒化學品管理人員名單。
12、使用劇毒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還應當提交相應的從業許可證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