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並填報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誌願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五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壹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申訴電話:0793-7850623
第三章 學校概況
第八條 學校名稱: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國標代碼:10888
第九條 學校辦學性質、層次及辦學類型: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制:三年
第十條 辦學地址: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誌敏大道399號 郵編:334000
第十壹條 頒發證書: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並結合學校近年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0年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編印的《2020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三條 我校不預留招生計劃。在錄取過程中,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對生源好、誌願足、錄取分數高的專業招生計劃可作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於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采取壹定措施予以扶持;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采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五章 招生專業
第十五條 2020年我校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如下:
序號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學費標準
1
620101
臨床醫學
三年
5000元/年
2
620101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方向)
三年
5000元/年
3
620101
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方向)
三年
5000元/年
4
620101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方向)
三年
5000元/年
5
620101
臨床醫學(病理方向)
三年
5000元/年
6
620601
預防醫學
三年
5000元/年
7
620102
口腔醫學
三年
5000元/年
8
620301
藥 學
三年
3915元/年
9
620401
醫學檢驗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0
620402
醫學生物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1
620404
醫學美容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2
620202
助產
三年
3915元/年
13
620201
護理
三年
3915元/年
14
620403
醫學影像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5
620501
康復治療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6
590202
藥品生產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7
620408
放射治療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18
620604
衛生信息管理
三年
3915元/年
19
630404
眼視光技術
三年
3915元/年
20
620302
中藥學
三年
3915元/年
21
620402H
醫學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三年
12000元/年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按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我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壹般不超過105%。
第十八條 對進檔考生,依據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誌願級差。如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2020年高考改革試點省市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平行誌願錄取,具體辦法以該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第十九條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情況,文科依次比對數學、語文、英語單科成績,理科依次比對理綜、數學、語文、英語成績,該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錄取,若單科成績均相同,則壹起被該專業錄取。
第二十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學校按加分後的總分進行專業投檔。
第二十壹條 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我校公***外語為英語,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第二十二條 錄取以下專業時只招女生:助產,醫學美容技術,其它專業男女不限。另外根據就業的實際情況,建議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於156CM,男生不低於165CM為宜。
第二十三條 醫學生物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在我校三年制大專教學基礎上與法國洛林大學開展聯合辦學,雙方教師***同參與授課,其中三分之壹以上課程由法方教師教授,三年完成計劃課程教學且考核合格後獲得我校畢業證書及赴法國洛林大學攻讀學士學位的資格。
第二十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任何壹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者(或壹眼失明);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壹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不宜就讀我校醫學各專業。考生錄取後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退回戶口所在地。
第七章 學費及住宿費標準、獎助學金措施
第二十六條 學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並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住宿費標準每年800元。
第二十七條 獎貸學金體系: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特困生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獎勵和助學措施。
資助標準: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
2、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壹檔每學年4400元/人,二檔每學年3300元/人,三檔每學年2200元/人。
4、生源地助學貸款:啟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份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助學貸款(無息),每學年每人最高不超過8000元。
5、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在校生、畢業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請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大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按照當年的學費標準及國家政策執行。
同時每位在校大學生可享受江西省大學生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後以錄取專業為準。第二年,同大類專業間允許小範圍調整。根據我校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調整後學生所學專業並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江西醫學高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壹條 學校網址及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793-7089428,傳真 0793-7089418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