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醫院應具有以下的基本條件(參考“醫院”詞條):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動物防疫法》
規定設立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申請動物診療許可證。國家實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具有獸醫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經考試合格的,方可獲得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從事動物診療的,還應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申請註冊。
在獲得動物診療許可證和動物防疫合格證以後,寵物醫院或者寵物診所只需要申請辦理壹些諸如工商營業執照等常規經營執照和手續,就可以營業了。
◆動物診療許可證:申請人需提交申請材料包括開設動物診療機構書面申請書、動物診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開設動物診療機構的方位圖和室內平面圖、開設動物診療機構所聘用的執業獸醫及獸醫助理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復印件和職稱證明復印件等。申報條件有人員、場地和設施等要求。具體為:
壹、人員要求。1.如果在鄉鎮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應有壹名以上具有中專或相當於中專以上獸醫專業學歷或取得助理獸醫師以上職稱的獸醫人員;在縣城以上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應有兩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獸醫專業學歷或取得獸醫師以上職稱獸醫人員。2.熟悉並遵守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動物診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3.身體健康,無人畜***患傳染病,無色盲。
二、場所條件要求。1.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2.診療場所出入口應當距離居民樓院、幼兒園、學校、超市、農貿市場等人流密集區出入口15米以上,並不得與同壹建築物的其他用戶***用通道。3.不得在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場所的內院從事動物診療活動。4.不得對水資源造成汙染。
三、設施設備要求。1.在鄉鎮從事動物診療活動:(1)具有與診療業務量相適應的診療場所;(2)配置藥品櫃、冰箱、消毒器械和其他基本診療器械;(3)配備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2.在縣城以上城市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1)具有與診療業務量相適應的診療場所,擁有獨立的門診室、手術室、藥房、檢驗室和患病動物隔離室(箱);(2)配置藥品櫃、器械櫃、冰箱、顯微鏡、高壓滅菌設備、紫外消毒燈、噴霧消毒器等其他基本診療器械;(3)配備相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4)具有相應的防止噪音設施和隔音的硬件設施。3.內部制度要求按規定建立病歷、處方、用藥、消毒、疫情報告、醫療廢棄物以及動物屍體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和檔案。4.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條件。
壹般情況下,從申請受理到得知審核結果所需的時間在20天左右。
◆動物防疫合格證:申請人首先應該向所在區縣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呈交書面報告,填寫《動物防疫合格證申請表》,申請《動物防疫合格證》。壹般情況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會在30個工作日內對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審查,如果審核合格後發放《動物防疫合格證》。
1. 醫院應有正式的病房和壹定數量的病床設施。以實施住院診療為主,壹般設有相應的門診部;
2. 應有基本的醫療設備,設立藥劑、檢驗、放射、手術及消毒供應等醫技診療部門;
3. 應有能力對住院病人提供合格與合理的診療、護理和基本生活服務;
4. 應有相應的、系統的人員編配;
5. 應有相應的工作制度與規章制度;
6. 應有相應的醫院文化。
◆工商營業執照:首先必須得到農業部門的動物診療許可,然後才能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