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藥除少量單用外,多數都是配合起來用。因此,必須掌握其配伍的宜忌,才能達到預期目的。
(1)配伍根據病情需要和藥物性能,有目的的將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配合起來應用。配伍後藥物之間的變化關系,有的可能相互促進提高療效,有的可能相互抑制並減弱某些不良反應,配伍不當則可能降低療效或發生副作用,甚至毒性升高,中醫和中獸醫在長期實踐中,將藥物的配伍經驗概括為單行、相須、相使、相畏、相殺、相惡及相反七種形式,《神農本草經》將這種藥物之間的配伍關系稱為藥物“七情”。
①單行單獨應用壹味藥治病。如單用甘草以解毒,單用蒲公英治療瘡腫。
②相須兩種以上功用相似的藥物配合應用,可以起到協同作用,以增強療效。如大黃配芒硝,能明顯增強瀉下通便作用。
③相使功用方面有某些***性的藥物配合應用,以壹種藥物為主,另壹種藥物為輔,能提高主要藥物的功效。如黃芪(補氣利水)配茯苓(健脾利水),茯苓能提高黃芪補氣利水的作用。
④相畏壹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能被另壹種藥物減輕或消除。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減輕或消除,所以說生半夏、生南星畏生姜。
⑤相殺壹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壹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防風能解砒霜毒,綠豆能解巴豆毒,所以說防風殺砒霜毒,綠豆殺巴豆毒。在相畏中,生姜減輕或消除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所以說生姜殺生半夏和生南星。由上可見,相畏和相殺是壹個配伍關系的兩個方面。
⑥相惡兩種藥物配合應用,能相互牽制而使作用降低或喪失藥效。如黃芩能降低生姜的溫性,萊菔子能削弱黨參的補氣功能。
⑦相反兩種藥物配合應用,能產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烏頭反半夏。
綜上所述,相須和相使可以提高療效,要充分利用;在應用有毒藥物或烈性藥物時,要考慮運用相畏和相殺;避免和禁止配伍相惡和相反的藥物。
(2)配伍禁忌藥物“七情”中的相惡和相反基本屬於配伍禁忌。
(3)妊娠禁忌從臨床應用看,為防止流產或對胎兒造成損害,在家畜懷孕期間應禁用或慎用壹些藥物。慎用的包括活血祛淤、行氣破滯及辛熱、滑利的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芒硝、附子、肉桂、幹姜、瞿麥等;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峻烈的藥物。如斑蝥、水蛭、虻蟲、巴豆、大戟、芫花、甘遂、三棱、術、麝香、牽牛等。
(4)方劑的組成不是同類藥物的羅列湊合,更非同效藥物的相加堆砌,而是以治法為依據,選擇適當的藥物,按照主、輔、佐、使(前人稱為君、臣、佐、使)的原則組織起來,使其能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現將其含義分述如下:
①主(君)藥是針對病因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
②輔(臣)藥是協助主藥加強治療作用的藥物。
③佐藥有三個意義。壹是治療兼證或次要證候的藥物;二是監制主藥以制約主藥的毒性或烈性的藥物;三是反佐作用,用於病勢拒藥而加以從治者。如溫熱劑中加入少量寒涼藥,或於寒涼劑中加少許溫熱藥,以消除寒熱相拒現象。
④使藥即引經藥,或調和藥性的藥物。
以平胃散為例,主治脾胃濕阻。方中蒼術性溫而燥,除濕運脾,故為主藥;厚樸助蒼術行氣化濕,並能除滿,故為輔藥;陳皮理氣化滯,故以為佐;甘草甘緩和中,調和諸藥,加姜、棗調和脾胃,均為使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