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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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的概念
建設項目壹般是指在壹個工地或幾個工地上,按照總體設計施工的單項工程的總和,它由壹個或幾個單項工程組成。
建設項目的劃分
(1)單項工程
(2)單位工程
(3)分部工程
(4)分項工程
編制工程量清單的要求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投標人負責。
工程量清單的作用
工程量清單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依據,應作為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計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調整合同價款、辦理竣工結算以及工程索賠的依據之壹。
工程量清單的概念
工程量清單是指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和稅金清單、工程名稱及相應的項目編號。
工程量清單的組成
工程量清單應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和稅金清單組成。
招標控制價文件編制要求
(1)招標控制價總則
(2)招標控制價編制依據
投標報價編制要求
(1)投標報價編制總則
(2)投標報價編制依據
(3)投標報價編制要求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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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面積計算規定
1.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外墻自然層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
2.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按 1/2 面積計算。
3、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面,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分,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分,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分,不計算面積。
4、場館看臺下的建築空間,結構凈高 2.10m 及以上部分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部分計算 1/2 面積,結構凈高 1.20m 以下部分不計算建築面積。室內單獨設置圍護結構的懸挑式看臺,按看臺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頂棚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棚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5、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按1/2面積計算。
6、出入口外墻的外坡道有頂板部分,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7、建築物架空層和坡腳建築物架空層,應按其屋面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8、建築門廳、大廳按首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按 1/2 面積計算。
9.建築物之間的架空連廊,有屋面和圍護設施的,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和圍護設施的,按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10、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結構底板的應按壹層計算,有結構底板的應分別按其結構底板面積計算。結構層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算;結構層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按 1/2 面積計算。
11、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12、附著在建築物墻面上的落地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3、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14、室外有圍護結構走廊(挑廊)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有圍護結構(或柱)的檐口,應按其圍護結構(或柱)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
15.門鬥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6.門廊按其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有柱雨篷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無柱雨篷結構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寬度在2.10m及以上的,按雨篷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17、位於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18、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樓面水平面時,應按其樓面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計算建築面積。
19、建築物的室內樓梯、電梯井、升降機井、管道井、通風井、煙道,應納入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有采光井的屋面應按壹層計算面積,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0.室外樓梯應納入其附屬建築的自然層,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21.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22.車棚、貨棚、平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有屋面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23、幕墻作為建築物的圍護結構,應按幕墻外緣計算建築面積。
24.建築物外墻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水平截面積計算,並計入自然層建築面積。
25.與室內相連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並計算在建築面積內。高低跨建築物,當高低跨內部相連時,變形縫應按低跨面積計算。
26、建築物內的設備層、管道層、避難層及其他有結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度在2.20m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度在2.20m以下的,按1/2面積計算。
27、下列各項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與建築物不相連的建築構件;
騎樓、跨街建築底層的開放式公共****、建築通道等空間;
舞臺、後臺懸掛的幕布及布景的貓道、挑架等;
露臺、露天遊泳池、花架、屋頂水箱及裝飾結構構件;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裝卸平臺、安裝箱罐的平臺;
墻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貼面塊面、裝飾幕墻、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小於2.10 米,屋頂高度為兩層或兩層以上的柱式檐篷。
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小於 0.45m 且結構凈高小於 2.10m 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大於等於 0.45m 的凸(飄)窗;
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小於 0.45m 且結構凈高小於 2.10m 的凸(飄)窗;
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大於等於 0.45m 且結構凈高小於 2.10m 的凸(飄)窗。45m及以上的凸(飄)窗;
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
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
建築物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煙囪、煙道、水溝、油(水)罐、煤氣櫃、水塔、儲油(水)罐、儲藏倉庫、棧橋等構築物。
用詞規範
1、為了便於執行本規範的規定,對不同嚴格程度要求的用詞說明如下:
說得很嚴,非做不可:肯定詞用 "必須",否定詞用 "禁止"。
表示很嚴格,在壹般情況下應該做到:肯定詞用 "應該",否定詞用 "不應該 "或 "壹定不能"。
表示允許有壹點選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該首先去做:褒義詞用 "應",貶義詞用 "不應"。
如果在壹定條件下可以選擇這樣做,則用 "可以"。
2、本條規定應當按照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如下:"應當符合 ...... 的規定 "或 "應當按照 ...... 的規定執行"。"應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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