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化妝品經營許可證不是就是衛生許可證,化妝品沒有經營許可證,但應該辦理衛生許可證。
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凡經營下列內容的單位(企業)或個人,必須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能開業:
1、 飲食業:包括茶樓酒家、賓館、旅社、招待所的餐廳、咖啡廳、酒巴,飲食店檔、集體食堂。
2、 特殊營養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強化劑、食品包裝材料、容器、儀器用工具、設備、用於清洗食具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清素劑的生產加工廠(場)、門店。
3、 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類生產加工廠(場)門店。
4、 其他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生產、加工廠(場)、門店及攤檔等。
擴展資料 :
食品衛生許可證審批材料: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證復印件);
(4)公***場所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承包合同或協議)材料復印件;
(5)公***場所平面布局圖(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面積,各種設備、衛生設施擺放或安裝位置。盡可能標明衛生許可審查涉及的全部內容,壹頁不夠,可另加附頁);
(6)應設消毒專間的公***場所還要提供消毒專間平面圖(需標明消毒專間面積和各種消毒設施位置、消毒設備型號、規格);
(7)美容美發行業應提供所使用化妝類產品的“三證”和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住宿和洗浴類應提供水質化驗合格證明。
(8)申請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各項衛生管理、消毒制度;
(9)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10)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壹人壹份,必須手工答題)。
備註:換證需要提供資料有(1)、(3)、(7)、(9)項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舊衛生許可證原件。
生產經營過程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壹)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
(三)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九)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對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法作出具體規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