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結婚證不要求結婚雙方填寫自己的職業。壹般結婚證上的信息只有夫妻基本信息,雙方合影,領證日期。具體職業分為10大類:農村農業,生產加工,制造業,服務娛樂,政治,科研教育,管理,商業。婚姻雙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填寫表格。
2.結婚登記需要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本和身份證:戶口本必須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要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遺失,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明。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要壹致。如果不壹致,必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必須按照軍事文書的規定,持有團級以上政治部門頒發的軍官證和婚姻狀況證明。
(2)雙方均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照片:兩寸近照三張(規格:切邊後5.1cm×3.8cm)半身免冠同底照片。(婚紗照和藝術照不允許)。
(D)錢:國內結婚登記費為每對9元。
(5)喜糖(有沒有,我當時沒帶。可惜遇到別人祝福我沒有喜糖)
(六)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向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3.去哪裏領結婚證?
結婚證是指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婚、喪偶、喪偶、同居等)的書面證明。)及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由相關組織或單位出具。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公證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來,結婚證被取消。因此,在辦理購房、買車、出國等手續時需要提供結婚證的,可以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照片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處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應當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涉。
《民法典》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民法典》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第1049條
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