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支付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醫療費用;
2、符合診療項目的醫療費用;
3.符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
4.急救和搶救的醫療費用。
醫保報銷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醫療費用發票:需要醫療機構出具的詳細費用發票,包括醫藥費、檢查費、藥費等。發票應當包括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部分醫保機構可能要求提供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具體醫療項目、藥品名稱、數量、價格等;
3.個人身份證明:需要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醫保卡等;
4.醫保卡:醫保機構查詢醫保信息需要有效的醫保卡;
5.病歷:在某些情況下,醫療保險機構可能會要求提供病歷或醫生的診斷證明,以核實醫療需求和費用;
6.其他材料:根據具體的醫保制度和政策,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特殊疾病證明、住院證明、手術記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