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解決這壹問題,我們需要探尋其原因。壹方面,盡管藥價已經放開,許多廉價救命藥屬於醫保報銷藥品,不能隨意漲價,而藥品生產的成本卻日益增高,藥企沒有利潤,缺乏生產動力。另壹方面,在“以藥養醫”背景下,醫院傾向於選擇效果類似的高價藥,比低價藥有利可圖。此外,藥物定價機制還不夠完善,鼓勵研發新特藥的舉措被鉆空子,許多廉價藥被披上“馬甲”充當新藥,價格卻漲了好幾倍。當然,需求量小也成為某些廉價藥消失的原因之壹,藥廠沒有生產的積極性,流通環節及醫院也沒有購買的積極性。廉價藥的價格短缺、價格飆升甚至是退市,不僅給病人帶來經濟上的壓力,還增加了很多看病的風險,如替代藥品的不適應、海外代購的不安全等等。
在廉價救命藥斷供這個問題上需要多管齊下:第壹,政府部門應該指定某些藥企生產不可替代類廉價救命藥,按產量、成本綜合測評,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以提高其生產積極性。同時對用量不確定但又具不可替代性的易缺廉價藥,建立國家儲備制度。這樣的定點生產、專門儲備可以解除醫院因用量少、易過期而不願儲備的後顧之憂,也有利於整合資源,跨省調配。第二,監管部門應該更新觀念更新:在既往的監管工作中註意力集中在整治假藥及不規範的醫藥市場方面。其實,因藥企過度趨利造成的廉價藥頻頻斷供,其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絲毫不亞於假藥泛濫。第三,國家應加大醫院的財政補助,承擔起政府辦醫的責任,破除“以藥養醫”的體制。
相信只要藥企真心實意兌現做“良心藥”的承諾,加上國家的政策支撐、適度調節及強力監管,廉價救命藥頻頻斷供的難題應該不難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