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進入郴州市
1.所有入境陳的境外人員嚴格執行“14+7+7”管理措施,即在首次入境口岸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後,閉環返回陳,繼續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並配合核酸檢測和健康監測。
2.在過去的14天內,對來自存在本地社區傳播風險的高風險區或中風險區的人員進行了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分別在1、3、7、10和14天進行了核酸檢測。隔離期間應嚴格遵守集中隔離點的規定,配合核酸檢測和健康監測。
3.在過去的14天期間,來自存在當地社區傳播風險的高風險區或中風險區的縣的人接受了7天的集中或家庭隔離和7天的家庭健康監測,並分別在1、3、7、10和14天進行了核酸檢測。
4.在過去的14天期間,對來自存在當地社區傳播風險的高風險地區或中風險地區的人進行了7天在家監測和7天自我健康監測,並分別在1、3、7和14天檢測了他們的核酸。
5.在過去的14天期間,對中等風險區所在縣的人進行了7天在家監測和7天自我健康監測,並分別在1、3、7和14天進行了核酸檢測。
6.在過去的14天期間,中等風險區所在的市內其他縣的人員在14天進行了自我健康監測,並在1、7和14天進行了核酸檢測。
7.對已在有本地病例的城市或直轄市生活過但尚未劃定高中風險區的人群進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前三天進行“三天兩檢”,第七天和第14天分別進行核酸檢測。
8.根據省疾控中心通知,凡來陳的外省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回湘”進行信息報告,或電話報告目的地所在社區、工作單位或賓館,按要求配合實施核酸檢測、醫學觀察或健康監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對有本地病例報告的省份人員,在抵達陳後24小時內再次進行核酸檢測,對其進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
9.對紅色代碼人員進行現場集中隔離觀察。黃碼人員根據生活史采取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等相應措施,並進行核酸檢測。
10.凡通過民航、鐵路、水路、公路等途徑來陳的人員。必須配合測溫、驗碼、戴口罩等措施的實施。在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乘坐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必須出示乘車碼,佩戴口罩。非綠碼”以及不戴口罩的人不允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離開郴州市
在做好個人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陳姓人員可持湖南省衛生代碼和國務院行程卡綠色代碼正常有序出行:建議廣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和疫情相關地區。如確需前往,請提前向所在社區和工作單位報告,做好個人防護,並配合當地疫情防控部門開展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