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批產品都有相應的批號,批號是壹組數字或字母加數字,用來標識“批次”。因為在工業生產中,雖然原料和工藝都壹樣,但是每壹批生產出來的產品在質量和性能上還是不壹樣的。為了事後追溯該批產品的責任,避免混淆,每批產品都有相應的批號。
擴展數據:
生產批號具有實際意義:
背景:《食品安全法》擴大了GB 7718中對預包裝食品的定義,涵蓋了直接提供給消費者和間接提供給消費者的兩類定量包裝,即預包裝食品。因此,修訂後的標簽標準也涵蓋了這兩類預包裝食品。
壹、預包裝食品
1和GB 7718-2004中的定義:
預包裝食品: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倒入)容器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食品。
2.GB 7718-2011中的定義:
預包裝食品:用包裝材料和容器預包裝或者制作的食品,包括在壹定限度內用質量或者體積標簽統壹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預包裝和制作的預包裝食品。
二、生產日期
1和GB 7718-2004中的生產日期:
分為:生產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
包裝日期(灌裝日期):食品包裝(灌裝)到包裝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位的日期。
2.GB 7718-2011中的生產日期:
生產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包括包裝或灌裝日期,即食品裝入(倒入)包裝或容器形成最終銷售單位的日期。
刪除:原“包裝日期(灌裝日期)”包含在同壹定義中。
第三,保質期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1和GB 7718-2004中的保質期:
預包裝食品在標簽規定的貯存條件下的保質期。在此期間,產品完全適合銷售,並保持了標簽中不需要說明或已經說明的獨特品質。過了這段時間,預先包裝的食物在壹段時間內仍可食用。
2.GB 7718-2011中的保質期:
刪除:過了這段時間,預包裝食品在壹定時間內仍可食用。
基本要求(GB 7718-2004中的4.7和4.8)
3.GB 7718-2004中的基本要求: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內容應當使用規範漢字,但不包括註冊商標。
4.GB 7718-2011中的基本要求:
應當使用規範漢字,商標除外。各種具有裝飾作用的藝術字體,應書寫正確,易於識別。
百度百科-生產批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