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塞米松
藥理學:
本品易被消化道吸收。血漿T1/2為190分鐘,組織T1/2為3天。肌肉註射地塞米松磷酸鈉或醋酸地塞米松後,本品的血漿蛋白結合率低於其他皮質類固醇。0.75毫克本品的抗炎活性相當於5毫克潑尼松龍。
適應癥:
適應癥與潑尼松龍相同,本品還可用於預防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降低顱內壓和庫欣綜合征的診斷和鑒別診斷。
潑尼松龍的適應癥:腎上腺皮質類藥物。主要用於過敏性和炎癥性疾病。由於本品的鈉瀦留作用較弱,壹般不作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
用法用量:
成人初始口服劑量為每次0.75 ~ 3 mg,每日2 ~ 4次。維持劑量約為每天0.75毫克,視病情而定。本品靜脈給藥常用於治療嚴重疾病,如嚴重休克。壹般地塞米松磷酸鈉每次靜脈註射2 ~ 20 mg。靜脈滴註時,應以5%葡萄糖註射液稀釋,可重復2 ~ 6小時直至病情穩定,但大劑量連續給藥壹般不超過72小時。本品還可用於緩解惡性腫瘤引起的腦水腫。首劑為靜脈註射10mg,之後每6小時肌肉註射4mg。壹般患者12 ~ 24小時後可好轉,2 ~ 4天後逐漸減量,5 ~ 7天停藥。對於不適宜手術的腦腫瘤,首劑可靜脈註射50mg,以後每2小時重復壹次,數日後逐漸減至每日2mg,分2 ~ 3次靜脈註射。
醋酸地塞米松和地塞米松磷酸鈉也可用於肌肉註射或關節腔、軟組織等損傷部位註射。肌肉註射的劑量為每次8 ~ 16 mg,每2 ~ 3周1次;關節內註射量壹般每次0.8 ~ 4 mg,視關節腔大小而定。
[制劑及規格]地塞米松片0.75mg
地塞米松磷酸鈉註射液(1)1毫升:2毫克(2)1毫升:5毫克。
地塞米松軟膏或乳膏0.05 ~ 0.1%
口服,每日0.75-6mg,分2-4次,維持量每日0.5-0.75mg;肌肉註射(醋酸地塞米松註射液),8-16mg壹次,每2-3周壹次。靜脈註射(地塞米松磷酸鈉註射液),每次2-20mg,或遵醫囑。時間藥理學用藥方法參考:長期用藥要模擬自然激素分泌規律。早上7點服用3/4或全劑量。下午1補全。
禁用警告:
(1)孕期用藥;糖皮質激素可以通過胎盤。動物實驗證實,妊娠期給藥可增加腭裂、胎盤功能不全、自然流產和宮內發育遲緩的發生率。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可增加胎盤功能不全、新生兒體重減輕或死產的發生率。尚未證明其對人類有致畸作用。孕期接受過壹定劑量糖皮質激素的寶寶,要註意觀察是否有腎上腺功能減退。
對於早產兒,為了避免呼吸窘迫綜合征,在分娩前給母親使用地塞米松,誘導早產兒肺表面活性蛋白的形成。因為只使用了很短的時間,所以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沒有不良影響。
(2)哺乳期用藥:生理劑量或低藥理劑量(每天25mg可的松或5mg潑尼松,或更少)壹般對嬰兒無不良影響。但是,如果哺乳期的媽媽接受了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就不應該母乳餵養,因為糖皮質激素可以從乳汁中排出,會對寶寶產生不良影響,如抑制生長和腎上腺皮質功能。
(3)兒童用藥:兒童如果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應非常謹慎,因為該激素可抑制兒童的生長發育。如確需長期使用,應使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劑(如潑尼松),避免使用長效制劑(如地塞米松)。
中間制劑的口服隔日療法可以減輕對生長的抑制作用。必須密切觀察兒童或青少年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兒童骨質疏松、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青光眼和白內障的風險增加。
兒童使用激素的劑量不僅取決於年齡或體重,還取決於疾病的嚴重程度和兒童對治療的反應。對於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兒童的治療,激素的用量要根據體表面積來決定,如果根據體重來決定的話,很容易過量,尤其是嬰幼兒和身材矮小或肥胖的兒童。
(4)老年人用藥:糖皮質激素老年患者易發生高血壓。老年患者,尤其是老年女性,服用糖皮質激素容易出現骨質疏松。
(5)糖皮質激素與感染: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患者容易發生感染,有多嚴重,是死亡的重要原因。給予生理劑量的腎上腺皮質激素可以提高患者對感染的抵抗力。非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患者在接受藥物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後容易感染。這是因為患者的原有疾病往往削弱了他們的細胞和/或體液免疫功能。長期超生理劑量的皮質類固醇治療,使其炎癥反應、細胞和體液免疫功能減弱,從皮膚、黏膜等部位侵入的病原體無法控制。
在激素的作用下,原本控制的感染可以活躍起來,最常見的就是結核感染復發。感染後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由於炎癥反應輕微,臨床癥狀不明顯,容易漏診。以上說明非生理性糖皮質激素不利於抗感染。另壹方面,某些感染使用激素可減輕組織損傷,減少滲出,緩解感染和中毒癥狀,但必須同時使用有效抗生素,密切觀察病情變化,短期用藥後應迅速減量停藥。
(6)以下情況慎用;心臟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緒不穩定和精神病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損害、眼部單純皰疹、高脂蛋白血癥、高血壓、甲狀腺功能減退(當糖皮質激素作用增強時)、重癥肌無力、骨質疏松、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腎功能損害或結石、結核病等。
(7)下列情況不宜使用糖皮質激素:嚴重精神病史、活動性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近期胃腸吻合術後嚴重骨質疏松、明顯糖尿病、嚴重高血壓、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病毒、細菌、真菌感染。
胃腸潰瘍、骨質疏松、傷口愈合不良等。潰瘍、血栓性靜脈炎、活動性肺結核、腸吻合術後禁忌癥、孕婦禁用。
給藥說明:
1)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患者需要終身服用壹個生理替代劑量的腎上腺皮質激素,非應激狀態患者需要每天服用氫化可的松20 ~ 30 mg或可的松25 ~ 37.5 mg,根據患者體重和工作強度適當增減。早上服用日劑量的2/3,下午服用1/3。必要時加少量鹽皮質激素,註意不要過量,以免水腫和高血壓。
對於急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或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患者,應靜脈註射氫化可的松,每日200 ~ 300 mg左右,並采取相應的抗感染和抗休克措施。
(2)腎上腺酶缺乏引起的腎上腺增生應長期使用生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治療,以抑制ACTH的過度分泌,減少過多的雄激素(21-羥化酶缺乏)。可以用氫化可的松,早上服用65438+全天的0/3,晚上服用2/3。如果用地塞米松,可以壹天壹次。
(3)腎上腺以外的疾病,利用糖皮質激素的藥理作用,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①急癥,如過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嚴重哮喘狀態、器官移植排斥等,常需靜脈註射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每日數百至1000mg,療程限於3-5天。必須同時應用其他有效的治療方法,例如用於膿毒性休克的有效抗生素和用於過敏性休克的腎上腺素和抗組胺藥。②中期治療:對於壹些嚴重疾病,如腎病綜合征、狼瘡性腎炎、惡性浸潤性突眼等,應采用藥理劑量的合成制劑,如潑尼松每日分批次口服40-60 mg,顯效後減為維持劑量,療程為4-8周。應根據病情程度和治療效果調整劑量和療程。③長期治療:慢性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系統性紅斑狼瘡等,應盡量采用其他方法治療,必要時盡量少用糖皮質激素,病情好轉時減少劑量。宜每天早上或隔天早上服用壹次中等劑量的制劑(如潑尼松),以盡量減少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抑制作用。對於病情嚴重者,可在第二天的拒絕激素日增加其他治療措施。
(1)本品為長效制劑,抗炎、抗毒、抗過敏作用較潑尼松顯著。
(2)其鈉瀦留作用較弱,不宜作為腎上腺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療。
(3)大劑量本品易引起糖尿病和庫欣綜合征。
(4)本品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有較強的抑制作用。
隨訪檢查:長期糖皮質激素使用者應定期檢查以下項目: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試驗,尤其是有糖尿病或糖尿病傾向者;②兒童應定期監測生長發育情況;③眼部檢查,註意白內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發生;④血清電解質和大便潛血;⑤高血壓、骨質疏松的檢查,尤其是老年人。
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用於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不良反應多發生在使用藥理劑量時,且與療程、劑量、藥物種類、用法及給藥途徑密切相關。常見的不良反應如下。
(1)大劑量快速靜脈給藥可能引起全身過敏反應,包括面部、鼻粘膜和眼瞼腫脹、蕁麻疹、氣短、胸悶和喘息。
(2)長期用藥可引起以下副作用:醫源性庫欣綜合征的面容和體態、體重增加、下肢水腫、紫條紋、出血傾向、傷口愈合不良、痤瘡、月經紊亂、肱骨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骨質疏松或骨折(包括椎體壓縮性骨折和長骨病理性骨折)、肌無力、肌萎縮、低鉀血癥和胃腸道刺激(惡心嘔吐)。
(3)患者可有精神癥狀:欣快、興奮、焦慮、譫妄、定向障礙或抑制。患有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和過去患有精神障礙的人特別容易出現精神癥狀。當劑量達到每天潑尼松40毫克或以上時,可在幾天至兩周後出現。
(4)感染是糖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真菌、結核、葡萄球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和各種皰疹病毒是主要感染。多數發生在中長期治療中,但也可在短期使用大劑量後出現。
(5)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抑制是激素治療的重要並發癥,與準備、劑量、療程等因素有關。當潑尼松每日用量超過20mg,持續3周以上,並出現醫源性庫欣綜合征時,應考慮腎上腺功能受到抑制。
(6)糖皮質激素停藥後的綜合征可有以下不同情況。①下丘腦-垂體-腎上腺功能減退,可表現為乏力、虛弱、厭食、惡心、嘔吐、低血壓。長期治療後,通常需要9 ~ 12個月才能恢復此軸的功能。功能恢復的順序為:壹、下丘腦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激素(CRF)的分泌恢復並增加;二。ACTH分泌恢復並高於正常,而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仍低;羅馬數字3..氫化可的松基礎分泌恢復正常,垂體ACTH分泌由原來的高水平恢復正常;四。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對應激的反應恢復正常。②停藥後原發病已得到控制的癥狀再次出現。為避免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發生和原有疾病癥狀的復發,長期激素治療後應逐漸減少劑量,每日壹次或隔日晨壹次,而不是壹日數次。③糖皮質激素戒斷綜合征。有時患者停藥後出現頭暈、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欲不振、惡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痛、頭痛、乏力和虛弱。如果仔細檢查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發病復發,可考慮為糖皮質激素依賴綜合征。
體重增加、多毛癥、痤瘡、血糖和血壓升高、水和鈉瀦留、庫欣綜合征。長期使用會導致精神障礙或精神混亂。
該產品會導致精神疾病復發,從而使精神不穩定或有精神病傾向的患者病情惡化。發生率遠高於其他同類藥物。大劑量本品可誘發癲癇發作和過敏性休克,本品具有較強的生理活性。長期使用同等低劑量會導致垂體-前列腺軸抑制。
互動:
(1)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藥物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致潰瘍作用。
(2)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氨基硫脲可抑制腎上腺皮質的功能,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謝,使其半衰期縮短兩倍。
(4)與兩性黴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時,可加重低鉀血癥,應註意血鉀和心功能的變化。長期與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易發生低鈣血癥和骨質疏松。
(5)與蛋白同化類固醇合用,可增加水腫發生率,加重痤瘡。
(6)與抗酸劑合用,可減少潑尼松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7)長期使用抗膽堿能藥物(如阿托品)可增加眼壓。
(8)三環類抗抑郁藥可加重糖皮質激素引起的精神癥狀。
(9)與胰島素等降糖藥合用時,由於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應適當調整降糖藥的劑量。
(10)甲狀腺激素可增加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率,故甲狀腺激素或抗甲狀腺藥物與糖皮質激素合用時,應適當調整後者的劑量。
(11)結合避孕藥或雌激素制劑;它能加強糖皮質激素的療效和不良反應。
(12)與強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黃毒性和心律失常。
(13)與利尿劑合用可引起嚴重低鉀血癥,並因水鈉瀦留而減弱利尿劑的利尿作用。
(14)聯合麻黃堿可增強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
(15)與免疫抑制劑合用可增加感染風險,並可能誘發淋巴瘤或其他淋巴增生性疾病。
(16)糖皮質激素尤其是潑尼松龍可增加異煙肼在肝臟的代謝和排泄,降低異煙肼的血藥濃度和療效。
(17)糖皮質激素可促進美西律在體內的代謝,降低血藥濃度。
(18)與水楊酸鹽合用可降低血漿水楊酸鹽濃度。
(19)與生長激素合用可抑制後者的促生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