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皰疹感染後神經痛:第壹天壹次性服用加巴噴丁0.3g(3粒);第二天服用0.6g(6粒),分兩次服完;第三天服用0.9g(9粒),分三次服完。隨後,根據緩解疼痛的需要,可逐漸增加劑量至每天1.8g(18粒),分三次服用。國外臨床研究中,在每天1.8g(18粒)至3.6g(36粒)劑量範圍內其療效相當,每天超過1.8g(18粒)的劑量未顯示出更多益處。2.癲癇:加巴噴丁可與其它抗癲癇藥物合用進行聯合治療。加巴噴丁的給藥途徑為口服,分次給藥(每日3次)。給藥方法從初始低劑量逐漸遞增至有效劑量。12歲以上患者:在給藥第壹天可采用每日壹次,每次0.3g(3粒);第二天為每日二次,每次0.3g(3粒),第三天為每日三次,每次0.3g(3粒),之後維持此劑量服用。據國外研究文獻報道,加巴噴丁的用藥劑量可增至每日1.8g(18粒),還有部分病人在用藥劑量達每日2.4g(24粒)仍能耐受。每天2.4g(24粒)以後劑量的安全性尚不確定。3~12歲的兒科患者:開始劑量應該為10~15mg/kg/d,每日3次,在大約3天達到有效劑量。在5歲以上的患者加巴噴丁的有效劑量為25~35mg/kg/d,每日三次。3~4歲的兒科患者的有效劑量是40mg/kg/d,每日三次。如有必要,劑量可增為50mg/kg/d。長期臨床研究表明劑量增加到50mg/kg/d耐受性良好。兩次服藥之間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能超過12小時。為減少頭暈、嗜睡等不良反應的發生,第壹天用藥可在睡前服用。在加巴噴丁用藥過程中無需監測加巴噴丁的血藥濃度。而且,由於加巴噴丁在藥代動力學方面與其它常規抗癲癇藥物之間無明顯的相互作用,所以與此藥聯合治療不會改變這些常規抗癲癇藥物的血漿濃度。在治療過程中,加巴噴丁的停藥或新治療方案的加入均需逐漸進行,時間最少為壹周。門診病人很難測量肌酐清除率。腎功能穩定的患者的肌酐清除率(CCr)可以根據Cockcroft和Gault的方程式合理的估計:女性CCr =(0.85)(140-age)(weight)/[(72)(SCr)]男性CCr =(140-age)(weight)/[(72)(SCr)]其中年齡單位是年,體重單位是千克,SCr是血清肌酐,單位是mg/dL。12歲以上腎功能損傷的或正在進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推薦進行如下劑量調整:表 依據患者腎功能情況進行的加巴噴丁用藥劑量調節腎功能情況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用藥總量(mg/day) 劑量方案(mg) >60 1200 400T.I.D 30-60 600 300B.I.D 15-30 300 300Q.D <15 150 300Q.D.O.Da 血液透析 -- 200-300ba .隔日給藥。b.未接受過加巴噴丁治療的患者的初始劑量為300~400mg,然後每透析4小時給加巴噴丁200~300mg。12歲以下腎功能損傷患者尚未進行加巴噴丁使用的研究。老年患者給藥劑量:因為老年患者很可能腎功能下降,在劑量選擇上應該慎重,對這些患者應該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給藥劑量。